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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卫职健〔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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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3-18 02:41:06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896
核心提示:推进本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落地见效,细化分解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充分发挥本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职业病防治专业委员会)协调机制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修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制修订本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发布单位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卫职健〔2022〕5号
发布日期 2022-03-18 生效日期 2022-03-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站,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上海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15日

2022年上海市职业健康工作要点

2022年,本市职业健康工作将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委党组决策部署,以实施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为主线,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继续开展职业病防治监测,启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健康能力建设,加强长三角职业健康协作,有效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能级,满足企业和广大劳动者高品质职业健康需求,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组织开展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并加强与主流宣传媒体平台的深入合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完成上海化学工业区、上海国际医学园区、松江综合保税区首批健康园区试点建设验收评估,完善《健康园区建设指南》并推进地方标准预研制立项。在闵行、浦东、金山、奉贤推进示范健康园区建设,树立健康园区建设典型,并协同推进健康企业建设。积极推进争做“职业健康达人”、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等活动,提升职业人群健康素养,推广优秀科普作品。继续组织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职业病诊断治疗骨干人才、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人员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监测

制订本市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持续提升职业人群健康素养。继续探索职业健康智能化实时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筛选确定在线监测试点企业和放射诊疗机构名单,在闵行、宝山、嘉定、浦东、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徐汇、虹口等区推进高危粉尘、噪声、有毒气体、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在线监测试点工作。探索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职业人群危害监测与风险评估体系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保险支持、公益援助、大企业结对等方式,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试点,切实带动和提升其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三、启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全面排摸本市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的工业企业,建立治理企业基础台账,制定本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定治理任务及目标,拟定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工程治理方法、措施和要求。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估纳入治理范围的重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状况,并指导服务企业开展工程技术改造、落实管理措施,督促推动企业落实治理工作责任,改善作业场所环境。

四、扎实推进职业健康数字化转型

完成“职业健康管理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初步实现全市职业健康信息一体化建设目标。向社会公众提供本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的信息查询服务,为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提供便捷渠道。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加强数据综合利用,发挥好数据决策支持作用。在全市推广职业健康“一件事”,动态监测在线运行情况,优化调整操作流程,进一步提升用户体验。

五、加强长三角区域职业健康深度合作

通过信息平台搭建、网络单位选拔、合作机制构建、硬件设施改进、人才队伍培训等举措,完成长三角化学中毒救治远程协作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为主题,举办长三角职业健康管理高峰论坛,探讨新时期长三角职业健康发展前沿问题,达成学术共识。举办长三角职业健康技能大赛,提升区域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协同开展化学灾害医学应急演练。

六、编制完善职业健康规划法规标准

推进本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落地见效,细化分解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充分发挥本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职业病防治专业委员会)协调机制作用,推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修订《上海市职业病防治条例》,制修订本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全面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

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管,提高监督效能,扩大试点范围,除松江、宝山、奉贤、金山、嘉定五个试点区外,进一步在青浦、浦东、闵行、崇明四个区开展试点工作。采取用人单位延伸检查、联合质量控制督导等方式,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开展职业健康双随机抽查工作,并继续加强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的监督工作。

八、提高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

出台本市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方案,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测评估、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方面“升级达标”建设,推进职业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工作,并对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强化质量控制结果分析与应用。

九、稳步推进职业病防治医联体建设

整合全市职业病防治医疗资源,逐步推进本市职业病防治医联体建设。在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五个新城,依托区域内公共卫生资源和综合性医院逐步设置职业病防治机构,辐射区域内职业人群。通过职业病诊断能力提升项目以及职业病诊断治疗骨干人才培训,大力提升外环以外区域职业健康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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