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相关排放因子数值的通知 (沪环气〔2022〕34号)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相关排放因子数值的通知 (沪环气〔2022〕3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2-21 15:55:19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783
核心提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相关行业方法和调整内容
发布单位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文号 沪环气〔2022〕34号
发布日期 2022-02-14 生效日期 2022-02-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本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统一规范建设,经研究,决定将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和行业方法中电力、热力的排放因子缺省值进行调整。采用相关行业方法(详见附件),核算使用外购电力、热力所导致的排放时,电力排放因子缺省值由7.88 t CO2/ 104kWh调整为4.2t CO2/ 104kWh,热力排放因子缺省值由0.11 t CO2/GJ调整为0.06 t CO2/GJ。

今后本市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涉及的历史碳排放数据确定、碳排放报告、核查、审定等相关工作,均按照最新电力、热力排放因子缺省值进行调整、核算。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11日

附件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相关行业方法和调整内容

序号 文件名称 调整内容
1 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0号) A-2  电力和热力的排放因子缺省值
2 上海市电力、热力生产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1号) A-2  电力和热力的排放因子缺省值
3 上海市钢铁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2号) A-2  电力和热力的排放因子缺省值
4 上海市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3号) A-15  电力和热力的排放因子缺省值
5 上海市有色金属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4号) A-4  电力和热力的排放因子缺省值
6 上海市纺织、造纸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5号) A-6  电力和热力的排放因子缺省值
7 上海市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6号) A-7  电力和热力的排放因子缺省值
8 上海市旅游饭店、商场、房地产业及金融业办公建筑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8号) A-1  外购电力、热力排放因子缺省值
9 上海市运输站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试行)(沪发改环资〔2012189号)  

附件: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本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相关排放因子数值的通知.pdf
 

 地区: 上海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2927)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5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