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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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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2-02-17 15:54:19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53
核心提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阳光厨房和城乡放心农贸市场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发布单位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浙政发〔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02-16 生效日期 2022-02-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2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做好2022年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稳进提质、除险保安、塑造变革,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努力在新的赶考之路上为全国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按照上述要求,各地、各部门在2022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扎实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千方百计惠企助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以“真金白银”换市场主体轻装上阵、专注前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更大政策支持,最大限度挖掘省内降本空间,按照“第一时间+顶格优惠”原则,推动各项政策直达快享、及早发力,力争为市场主体减负3000亿元。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港口航运中介、行业协会商会、供水供电供气等领域涉企收费,引导平台企业降低过高收费。开展大宗原材料价格日常巡查,依法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行为,有效减轻企业成本压力。

为市场主体注入更多金融活水。实施金融支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政策,保障资金供给有效匹配、合理充裕。深入推进小微企业信贷“增氧计划”和金融服务“滴灌工程”,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扩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规模,提升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和便利度。积极引导金融系统向市场主体合理让利,确保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推进杭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确保全省营商环境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全面推进极简审批许可、便利开办登记,加快实现商事主体登记“零干预、零材料、零费用、零跑动”,优化注销服务,建立歇业制度,畅通企业退出渠道。继续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中的不合理限制,政府采购项目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强化市场主体全过程公正监管,全链条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加强平台企业合规治理,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推进温州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让企业家潜心强创新、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二、千方百计扩大有效投资、激活居民消费,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后劲

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抓手,实施优结构、扩投资“1+9”行动,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有效投资增长6%左右。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以“万亩千亿”、开发区(园区)等重点产业平台为支撑,围绕“415”产业集群和网络通信、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标志性产业链,统筹招大引强和激活内资,实现制造业投资增长10%,其中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2%以上。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按照适度超前布局的要求,聚焦交通、能源、水利、防灾减灾、新基建等领域,滚动做好项目储备,加快推进在建工程,确保湖杭铁路、杭州机场轨道快线等项目建成通车,推动宁波舟山储运基地主体工程项目、通苏嘉甬铁路、甬舟铁路、嘉兴机场、甬金衢上高速公路、常山江航电枢纽等项目开工,攻坚突破杭州中环、杭绍甬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六横公路大桥、沪苏湖铁路、三门核电二期、浙江LNG三期等重大项目,实现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5%左右。实施一批重大城市建设改造项目,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燃气管道更新、城市内涝治理,提升城市功能。实施一批重大民生项目,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保障性住房等领域项目推进力度。推进资源要素向重大项目集中,用足用好政府专项债,力争可用专项债资金增长20%以上、覆盖省以上重大项目,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土地保障重大项目清单和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建立省主导的跨区域跨流域跨周期重大项目实施机制,完善投资赛马、项目晾晒机制,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产早见效。

多措并举激活居民消费。实施提升传统消费、扩大新型消费政策,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左右。大力培育消费新热点,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积极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旅游市场恢复。培育壮大文化体育、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等生活性服务业,增加高品质服务供给。加大社区商业设施配套、步行街改造、智慧商圈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城乡一体化智慧物流体系,打击假冒伪劣,打造高品质消费环境。

三、千方百计稳外贸稳外资,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动外贸外资平稳发展。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重大机遇,引导企业用好零关税等规则,落实好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政策,推行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等新业态,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基本稳定。2022年省级稳外贸资金增长14%,扩大小微企业出口信保覆盖面,政府统保平台费率整体水平下降10%以上。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紧缺资源进口。全面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力争实际使用外资180亿美元,更好发挥外资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

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强化四个片区联动发展,坚持制度创新和项目建设双管齐下,推动舟山片区做强油气全产业链、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高地,推动宁波片区锻造世界一流强港硬核力量、建设先进制造业集聚区,推动杭州片区建设数字贸易示范区、国际金融科技中心、数字物流先行区,推动金义片区打造高水平世界小商品之都,加快形成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成果。

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支持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创新发展,实施“丝路领航”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境外经贸合作区布局,加强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加快构建涉外法治工作体系,强化境外项目风险防控,提升义新欧中欧班列市场竞争力,争创长三角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为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四、着力强化创新驱动,加快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实施重大科研平台设施建设千亿工程,省级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资金增长40%。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综合性科学中心,加快推进甬江、环大罗山、G60(浙江段)等科创走廊建设,完成10大省实验室建设布局,提升中科院医学所平台能级。加强关键核心和基础共性技术攻关,组织开展“尖峰、尖兵、领雁、领航”攻关项目400项以上。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推动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新增创新型领军企业10家、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新组建创新联合体5个,新创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1家,完成10大省技术创新中心布局。深入实施“鲲鹏行动”“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人才工程,新增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5个,完善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

加快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省级整合存量资金99亿元、新增20亿元,集中力量推进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强化龙头企业引领带动,深入实施“凤凰”“雄鹰”“雏鹰”“放水养鱼”和单项冠军培育行动,力争新增上市公司70家,培育“雄鹰”企业1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单项冠军企业20家。强化链条式培育,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实施强链补链固链项目60项以上。强化集群式发展,培育“新星”产业群20个左右,积极建设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用好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实现技改投资增长10%以上。强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做优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创意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助推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全力推动数字经济积厚成势。深化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做大做强数字安防、集成电路、智能计算和智能光伏等产业,推进类脑智能、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发展,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2%。大力推进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新增未来工厂15家、智能工厂150家。办好首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加快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五、着力深化数字化改革,持续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迭代升级数字化改革。优化数字化改革体系架构,全面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业务流程优化、制度重塑、系统重构。完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成功能强大、支撑有力的数字资源系统。围绕党建统领、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和基层治理等系统,加快打造一批管用实用好用的重大应用。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数据安全。

扎实推进“扩中”“提低”改革。加快构建“全面覆盖+精准画像”基础数据库,精准识别和摸清“扩中”“提低”重点对象底数。积极探索“扩中”“提低”的实现路径,加快健全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机制,全面拓宽居民增收渠道,创新完善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困难群体帮扶机制。聚焦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进城农民工等“扩中”重点群体,低收入农户、困难群体等“提低”重点群体,探索制定针对性增收激励政策,进一步激发增收积极性主动性。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入开展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推动高耗低效企业转型升级,力争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增长8%。深化国土空间治理改革,科学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建设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万亩,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推动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推动国有企业承担好责任、发挥好功能、发展好企业。

六、着力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

纵深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全力抓好协同事项落实,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南向拓展带建设,做深做实长三角产业合作区,推动数字长三角、科创产业共同体、世界级港口群等关键领域一体化合作取得新成果。

久久为功推进“四大建设”。编制实施杭州湾产业带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大湾区十大标志性工程,接续实施一批产业、科技、生态等支撑性项目。擦亮全域美丽大花园金名片,深入开展“人人成园丁、处处成花园”活动,进一步做亮“耀眼明珠”。提速推进大通道建设,加快建设义甬舟开放大通道,提升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完善综合交通网络,新增铁路与轨道交通里程260公里。加快提升大都市区能级,唱好杭州、宁波“双城记”,支持温州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金义聚合同城化发展。

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一体、部门协同的城乡规划建设和风貌管控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深化“千万工程”,强化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联动推进未来社区和未来乡村建设,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新建成50个城市风貌样板区、30个县域风貌样板区、40个未来社区、200个未来乡村。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实施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编制实施耕地恢复补充方案,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行“田长制”,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确保粮食播种面积1510万亩。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加大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推进力度,省财政支持资金增长86%,振兴现代种业,加快补齐农机短板,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大力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加快建设甬舟温台临港产业带,积极发展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推动炼化一体化和下游新材料项目建设,建好国家级绿色石化产业基地,促进海洋渔业转型提升。支持建设海洋中心城市。加快宁波舟山港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提高海铁、公铁、江海等多式联运发展水平。

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坚持分类施策、一县一策,完善省域统筹机制和激励奖补政策,省财政新增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山区26县生态工业重点项目。支持浙西南革命老区建设。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提升产业飞地、科创飞地建设水平,推进山海协作产业项目300个、投资400亿元以上,增强山区内生发展动力。

七、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让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

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政策,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决避免“一刀切”、运动式减碳。狠抓百个千亿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启动700万千瓦清洁火电、100万千瓦新型储能项目开工建设,新增风光电装机400万千瓦以上,积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强化能源运行调度,确保能源安全保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巩固提升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清新空气行动,确保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低于每立方米26微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高于92%。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持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省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94%以上。加强土壤污染治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加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加强生态修复和保护。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落实八大水系全面禁渔期制度,实施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行动,扎实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大力支持钱江源-百山祖创建国家公园。加强珍稀濒危物种抢救保护和外来物种入侵治理,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八、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

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强疫苗接种,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强化平战结合,完善疫情防控“六大机制”,做到快检测、快流调、快编组、快转运、快隔离,不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水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遭遇战、歼灭战。

全力防范经济金融风险。持续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有序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风险点,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法稳妥处置房地产领域风险,稳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深化“遏重大”攻坚战,聚焦道路运输、涉海涉渔、消防、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工矿、旅游和城市运行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确保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下降。深入推进台风、洪涝防治,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阳光厨房和城乡放心农贸市场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基层治理“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建设,完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深入实施网络安全整体能力提升行动,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治理。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九、着力办好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向世界奉献一届中国特色、浙江风采、杭州韵味、精彩纷呈的体育文化盛会

打造一流赛事环境。办好杭州亚运会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浙江的光荣任务,要举全省之力,强化全省域参与,加强杭州和宁波、温州、湖州、绍兴、金华等协办城市的密切协作,完善工作保障体系,凝聚起共襄盛举的强大力量。树立绿色理念和精品意识,高标准推进亚运场馆、亚运村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全力做好比赛项目筹办、疫情防控、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确保办得精细、精准、精致、精彩、经典。

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大力倡导“人人都是东道主”理念,精心组织开展宣传推介,积极开展“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掀起全民迎接亚运、参与亚运的热潮。加快体育强省建设,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全力做好我省运动员参加亚运会的训练备战工作,办好第十七届省运会。

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城市精细化智慧化治理,塑造城市文明新形象。加强市场运作,放大亚运效应,繁荣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商贸旅游产业,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

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在迈向共同富裕中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进一步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扎实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工作,推动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保缴费,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完善大病、慢性病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加快构建新型慈善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加强困难群体救助,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1万元以上,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年标准达到21万元,确保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大力推动普惠性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扩容,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加强基础教育资源优质均衡供给,平稳有序推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巩固扩大“双减”成果,提升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采取更加有力措施降低青少年近视率。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深化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推进新一轮学科建设计划,提高高校办学水平。

深入实施健康浙江行动。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区域中医中心,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全面推行“健康大脑+智慧医疗”应用,使全省域都能享有便捷化、智能化、有温度的卫生健康服务。

营造育儿友好环境。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全面取消社会抚养费,建立生育全流程服务体系,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应急救治制度,完善生育保险政策。优化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生育相关假期及其福利待遇。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

加快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实施“养老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计划,支持专业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创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加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面建立空巢、留守、失能、重残、失独老人为主要对象的居家社区探访关爱制度。积极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加强养老护理教育培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加强新时代文化建设。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深化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提高文物安全协同监管能力。加快浙江文化标识建设,系统开展宋韵文化研究传承和南宋文化品牌塑造。深化文艺精品创优工程,全面繁荣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哲学社会科学。举办亚洲之光国际艺术节。深化百城万村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农村文化礼堂运营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之江文化产业带大项目建设,高标准建设数字音乐、数字出版、短视频产业基地。深化文旅融合,加快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四条诗路文化带建设。深化“浙江有礼”“最美浙江人”品牌培育,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推进全民阅读,不断提升全民文明素养。

支持驻浙部队建设,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附件:2022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2年目标 属性
经济发展 1 地区生产总值(GDP) 增长6左右 预期性
2 全员劳动生产率 增长6 预期性
3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73 预期性
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5 固定资产投资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6 制造业投资 快于面上投资增长 预期性
7 民间项目投资 预期性
8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预期性
9 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 预期性
10 山区26县投资 预期性
11 交通投资 总量与2021年持平 预期性
1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增长6左右 预期性
科技创新 13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3 预期性
14 人才资源总量 万人 1500 预期性
15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 126 预期性
16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 12以上 预期性
GDP比重
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 50以上
改革开放 17 货物贸易进出口额 占全国份额基本稳定 预期性
18 服务贸易进出口额 增长3 预期性
19 实际使用外资额 正增长 预期性
文化发展 20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 增长85左右 预期性
21 居民综合阅读率 913 预期性
生态环境 22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30左右 约束性
23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约束性
24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 化学需氧量 万吨 完成国家下达的重点工程减排量 约束性
氨氮 万吨
挥发性有机物 万吨
氮氧化物 万吨
25 万元GDP用水量降低 7(与2020年比) 约束性
26 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2以上 约束性
27 地级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26以下 约束性
28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94以上 约束性
29 森林覆盖率 613 约束性
省域治理 30 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 86 约束性
31 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比 20 约束性
社会民生 32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3 预期性
33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1 约束性
34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00 约束性
35 城镇调查失业率 55以内 约束性
36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 3左右 约束性
37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约束性
38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 194 约束性
39 山区26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省平均之比 73 预期性
40 家庭可支配收入(按三口之家计算) 10万-50万元群 提高3个百分点 预期性
体比例
20万-60万元群 提高3个百分点
体比例
41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常住人口) 38 预期性
42 每千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 635 预期性
43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4495 预期性
  44 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 22 预期性
45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降低 百分点 1左右 约束性
46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平方米 26 预期性
47 人均预期寿命 796 预期性
安全保障 48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人/亿元 <0014 约束性
49 煤炭石油天然气储存能力 万吨标煤 8500 预期性
50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1500 约束性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2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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