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原创|2021年新食品原料受理及审批信息盘点

原创|2021年新食品原料受理及审批信息盘点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8 09:10:32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260
核心提示:2021年新食品原料受理及审批信息盘点
     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委)共受理25种新食品原料的申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了6种新食品原料的征求意见以及《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的征求意见,此外,卫健委发布了5种新食品原料的批准公告并对11种物质给出了终止审查的结论。食品伙伴网整理了2021年新食品原料受理及审批相关信息,供相关从业者参考。

2021年新食品原料受理情况

2021年卫健委共受理25种新食品原料,详情如下。

微信图片_20220118091127

 受理的新食品原料中,国产新食品原料有14种,进口新食品原料有11种,其中N-乙酰神经氨酸(唾液酸)和玉米发酵物经延期再审3次。

2021年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了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信息如下(仅截取部分信息,如需查看详细内容请点击文中链接)。

日期

名称

2021/2/18

嗜酸乳杆菌NCFM

2021/8/17

关山樱花 

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

2021/11/1

甘蔗提取物

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

2021/12/8

莱茵衣藻

    6种征求意见的新食品原料中,有5种新食品原料是2021年受理的,从受理到公开征求意见用时约为5-7个月,其中关山樱花(受理名称关山樱)、甘蔗提取物(受理名称甘蔗多酚提取物)和长双歧杆菌长亚种BB536(受理名称长双歧杆菌BB536),在审评过程中对名称进行了调整。

 

微信图片_20220118091316

 除了以上新食品原料的公开征求意见,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2021年度内还发布了“《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公开征求意见 ”(2021年10月28日)。2010年原卫生部发布了《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2011年原卫生部发布了《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对于2个名单以外的新菌种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执行,2021年的征求意见稿是结合国际对菌种(菌株)分类和命名的调整,对两个名单进行更新完善,详情请点击文中链接。

2021年新食品原料批准情况

2021年,卫健委共发布2次新食品原料批准公告,涉及5种新食品原料(以下仅截取公告部分信息,完整的公告内容请点击文中链接)。

批准日期

名称

2021年4月25日

β-1,3/α-1,3-葡聚糖

二氢槲皮素

鼠李糖乳杆菌MP108

拟微球藻(Nannochloropsis gaditana)

2021年10月22日

食叶草

2021年批准的5种新食品原料中,只有鼠李糖乳杆菌MP108是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

2021年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情况

微信图片_20220118091537

2021年共有11种新食品原料被终止审查,其中乳矿物盐、甘油二酯油、透明质酸钠、L-阿拉伯糖属于与已批准公告产品具有实质等同性而终止审查;冠突散囊菌(CGMCCNO.8730)属于《可用于食品菌种名单》中有关“传统上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菌种允许继续使用”的范畴,建议终止审查;甜茶属于具有地方传统食用习惯而被终止审查;堇叶碎米荠属于在我国多省具有长期人群食用历史,建议终止审查;雨生红球藻油(虾青素油)属于与已批准的雨生红球藻中虾青素成分基本一致,建议终止审查;金莲花鉴于金莲花已有多种单方和成方制剂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录,具有明确的药理活性,建议终止审查;2021年3月18日受理的名酪牌大蒜油和2021年5月18日受理的溪黄草的终止审查意见与以上三种情况均不相同,名酪牌大蒜油的终止审查原因为不属于新食品原料的申报范畴,建议终止审查;溪黄草(后更名为“狭基线纹香茶菜”)属于同意扩大使用范围。

小结 

结合近几年的受理信息来看(如下图所示),2021年是新食品原料申报火热的一年,审批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2021年受理的25种新食品原料中,5种已经公开征求意见,4种列入终止审查目录,根据往年的盘点,新食品原料从受理到公开征求意见通常需要1年的时间,而今年6种公开征求意见的产品中有5款是2021年受理的,审评速度明显加快。

微信图片_20220118091548
根据今年的申报情况,建议企业在申报之前进行产品预评估,以避免出现不属于新食品原料申报范畴的风险,加深对法规的研究,充分准备申报资料,以避免出现被多次延期审查的情况,造成申报周期的延长。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编辑整理,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地区: 中国
 标签: 新食品原料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57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7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