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的通知》(建质〔2018〕95号)相关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深入推进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实现了与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和质量安全测评工作有效衔接,建立了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现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