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机构改革以来,应急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这对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进一步规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处置、事故救援、培训演练、综合保障等方面工作,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修正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应第2号),进一步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管理等。2020年6月24日,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三年提升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豫发〔2020〕15号),要求建立覆盖各地、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2020年9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豫政办〔2020〕35号),省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台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我市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目前,《驻马店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为2009年7月30日发布实施的,与我市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实际不相适应。同时,通过总结近年来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对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了警示,突出事前预防的重要性和事中应对的可操作性,强化善后处置的规范性,确保预案能够满足我市应对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与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相适应。
二、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提高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害,维护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三、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豫政办〔2020〕35号)、《驻马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驻政〔2021〕22号)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驻马店市行政区划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及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五、修订过程
为了高质量编制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管理局采取聘请河南理工大学专家教授和局各科室业务骨干组成团队共同编制《驻马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应急局编制团队在深入开展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通过调研企业、听取专家意见建议,结合上位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最新要求,完成了修订初稿。今年7月份,市应急局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结合实际逐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预案的初稿。2021年9月9日,邀请3名省级专家、省应急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处领导对初稿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后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市政府政策法规室进行了法制审核。2021年11月 2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同意印发。
六、主要内容
《驻马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分十个章节。本次修订结合机构改革对应急管理的最新要求、上位法律法规以及驻马店市实际,本着提高预案完整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主要对原预案在结构上进行调整,在内容上进行完善,更贴近实际风险应对工作需求。
第一部分:总则。包括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应对主体共四个小节。一是补充完善最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丰富编制依据;二是结合全市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进展,进一步明确本预案适用范围;三是补充事故分级章节,提炼精简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对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前方指挥部、县(区)及基层组织指挥机构进行了明确。市、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应对较大以上、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当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至五部分: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恢复重建。明确了各级应急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建立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和处置制度或办法,定期对本行政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确定本行政区内安全风险,形成清单,开展重点检查执法,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突发事件发生时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响应分级、响应启动、应急处置与救援、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置、社会救助、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
第六部分:应急救援保障。从队伍装备保障、物资资金保障、通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社会治安保障、专家技术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对应急保障工作总负责,统筹协调,全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或应急处置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第七部分:预案管理。说明了预案的编制、审批备案与公布、预案演练、预案评估与修订、宣传培训五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第八部分:责任奖惩。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公民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九部分:附则。明确本预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发布实施,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评估、修订。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其支撑性文件。
第十部分:附件。明确了驻马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类别、牵头部门和专项指挥机构;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图。对每项工作细化分解,逐一明确各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