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弘扬以绿色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促进我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我们制定了《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现予印发。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财政、林业、机关事务管理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妇联。
附件:
环函202127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的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