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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的函 (闽环函〔202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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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2-17 09:28:41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678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弘扬以绿色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促进我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我们制定了《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现予印发。
发布单位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林业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文号 闽环函〔2021〕27号
发布日期 2021-12-16 生效日期 2021-12-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弘扬以绿色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促进我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规范、有序开展碳中和,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我们制定了《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现予印发。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   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发展和改革、财政、林业、机关事务管理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妇联。

附件:

   环函202127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的函.doc

 

 地区: 福建 
 标签: 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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