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发改规发〔2021〕1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发改规发〔2021〕1 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0-28 10:37:2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610
核心提示:为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宁发改规发〔2021〕1 号
发布日期 2021-10-25 生效日期 2021-10-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 年 10 月 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地区: 宁夏 
 标签: 价格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43)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45)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55)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1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