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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发改规发〔202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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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10-28 10:37:2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606
核心提示:为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文号 宁发改规发〔2021〕1 号
发布日期 2021-10-25 生效日期 2021-10-2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分局)、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 年 10 月 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

 地区: 宁夏 
 标签: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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