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2021年9月18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现就《总体预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2年2月,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鲁政发〔2012〕5号),在风险防范和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原预案逐渐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风险防控管理责任模糊、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机制权威性不够等问题。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国家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再造重塑,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面临着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原预案已不能适应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应急厅组织起草了《总体预案》,按程序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邀请权威专家进行论证把关,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修订思路和修订内容
(一)修订思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和“综合+行业”的工作要求,着力理顺应急管理责任,主要把握了以下四点:一是坚持综合协调应对,结合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责分工,优化各级突发事件指挥协调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压实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现行预案中暴露出来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难以区分等问题。三是坚持突出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在风险巡查、预警信息传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第一时间处置等方面作用。四是坚持实效导向,认真梳理当前我省面临的各类灾害风险,对风险防控、预警响应措施、应急处置、资源保障等重点内容与关键环节作出研究细化,提出针对性措施。
(二)修订内容。较2012年印发的《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1. 调整组织指挥体系。原预案的组织体系包括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地方机构。机构改革后,省应急委、省政府应急办不再设立。修订稿中,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分别负责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极端情况下,由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组织指挥体系参照省级层面进行设置。
2. 调整突发事件分级。修订稿中不再附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要求省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对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进行明确。
3. 调整响应分级机制。针对原预案中事件分级与响应分级难以区分的情况,对响应分级机制进行了调整优化。对省级层面一、二、三、四级应急响应启动主体进行了明确。
4. 增加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要求。明确了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的分类和主要内容,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 突出风险防控。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风险防控的工作机制、职责和主要内容。
6. 完善监测预警。重点是细化了预警措施,明确了增加观测频次、转移疏散人员等9项预警措施。
7. 完善信息报告机制。对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
8. 增加指挥协调工作要求。对各级政府应急处置工作中指挥权限和现场指挥工作要点进行了明确。
9. 细化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增加了四大类突发事件共20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提升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10. 完善信息发布工作。对信息发布时限、发布流程、主要内容、发布平台进行了细化;增加了舆情引导工作要求。
11. 增加紧急状态的启动程序、发布机制。
12. 优化应急准备和支持工作。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对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职责进行了明确。提出建立完善巨灾保险制度,要求为救援人员购买相应保险。突出科技支撑,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增强监测预警、辅助决策、救援实战能力。
13. 完善预案管理。细化预案编制、审批、衔接、演练、评估和修订工作职责、主要内容等要求,完善应急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机制。
三、《总体预案》主要内容
《总体预案》共分八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规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四类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以及响应分级等内容,明确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第二部分是应急预案体系,明确我省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应急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第三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省级层面的领导机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机制)、工作机构以及设区的市、县(市、区)组织指挥机构(机制)、现场指挥机构和专家组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第四部分是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内容,着力细化工作步骤和措施。第五部分是资源保障,强化人力、财力、物资装备和科技支撑。第六部分是责任与奖惩,规定了给予表彰或奖励、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情形。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和培训等内容进行规范。第八部分是附则,强化各级各部门的预案制修订工作,规定生效时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