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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当前我市住宿餐饮和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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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9-08 14:07:42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浏览次数:1001
核心提示:通过落实经营场所主体责任,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负责人,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所有员工应知应会等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切实维护好宝贵的行业恢复性发展态势。
发布单位
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9-07 生效日期 2021-09-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全市住宿餐饮、商场超市等企业,相关行业协会: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切实维护好宝贵的行业恢复性发展态势,同时保护好从业人员和广大消费者,请各企业、行业协会严格自律,落实好以下方面:

一、落实经营场所主体责任,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负责人,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二、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确保所有员工应知应会。

三、按照“应接尽接、能接尽接”原则,尽快安排从业人员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对新入职人员及时开展查漏补缺,并做好登统计工作。

四、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鼓励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五、对进入经营场所的顾客、网约配送员等人员查验健康码、体温检测,并督促佩戴好口罩。

六、餐饮经营场所适当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不同桌客人间隔1米以上。各经营场所应采取收银台等区域设置1米线、预约等位等措施避免人员聚集。

七、保持经营场所通风、消毒、保洁等措施。

八、落实好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抓好食品安全和冷链管理。

九、自觉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监督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十、各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主动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会员企业自查整改,做好行业示范。

其他具体技术指引,可参阅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可网上查询)。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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