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提取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冀安委办〔2019〕55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提取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 (冀安委办〔2019〕55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9-29 02:08:25  来源: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570
核心提示:为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的提取和使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作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提取使用办法(试行)》。
发布单位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发布文号 冀安委办〔2019〕55号
发布日期 2019-09-29 生效日期 2019-09-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含辛集、定州市)安委会,雄安新区管委会,省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各财产保险公司河北省级分公司:

为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的提取和使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作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提取使用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附件:  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提取使用办法(试行)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97)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38) 法规动态 (2745)
法规解读 (2642)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