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外法规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8-13 03:39:39  浏览次数:5627
核心提示:6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54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修订总则。增设食品类型分类的一般原则:在个别食品类型中规定的定义说明了该食品的一般特征,虽然因新生产技术的使用等生产方法、使用的原料等与该告示中规定的食品类型的定义不一致,但如果生产的食品与某一食品类型的产品相同,就可以分类为该食品类型。2.修订食品通用标准及规格。1)修订加工、生产标准,使调味食品与饮料类可以以片剂形态生产。2)为了防止吸水而包装好的干燥、粉末产品,若标明相关生产、加工
发布单位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 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1-54号
发布日期 2021-06-29 生效日期 2021-06-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通用基础,限量相关,产品及原料,分类术语,感官检测,理化检测,微生物检测,其他检测相关
备注 6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54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修订总则。增设食品类型分类的一般原则:在个别食品类型中规定的定义说明了该食品的一般特征,虽然因新生产技术的使用等生产方法、使用的原料等与该告示中规定的食品类型的定义不一致,但如果生产的食品与某一食品类型的产品相同,就可以分类为该食品类型。2.修订食品通用标准及规格。1)修订加工、生产标准,使调味食品与饮料类可以以片剂形态生产。2)为了防止吸水而包装好的干燥、粉末产品,若标明相关生产、加工企业可以将其冷冻时,无论是室温还是冷藏产品,均可以以冷冻方式进行保存、流通。3.修订食用昆虫的重金属标准。1)将食用昆虫的个别标准修改为食用昆虫统一标准。2)将总砷标准修改为对人体危害较大的无机砷标准。4.修订兽药适用标准。1)在畜产品“牛、猪、鸡、牛奶、鸡蛋”及水产品“鱼类”中检测出个别未规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兽药时,适用一律标准。(0.01mg/kg 以下)2)即使低浓度也会对人体产生影响的生长调节剂(以促进成长、增加体重等为目的使用的成分等)、类固醇类消炎药物适用“不得检出”标准。5.修订长期保存食品的标准及规格。对于超过12个月的罐装、瓶装罐头和甑煮食品中的流通产品,适用长期保存食品的标准及规格。6.按类型修订食品标准及规格。1)修改食醋类型定义,将液体以外的粉末、颗粒形态的食醋也归类为食醋。2)将除海水以外的自然产物生产、混合其它盐或使用新的生产方法生产的食盐归类为其它盐类。3)删除食盐中硫酸根离子规格以及修改其它盐的氯化钠规格。7.修订食品原料目录。8.新增以及修订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1)根据残留限量标准的重新评估结果,修改腈菌唑等9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根据《农药管理法》中的(预)注册农药及进口农产品残留限量标准的设定申请等,新增以及修改草丁膦等112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9.修订一般试验方法。1)删除食盐中硫酸根离子的试验方法。2)新增丙硫唑的试验方法。3)扩大无机砷试验方法的试液制备食品范围。10.修订相关附则,使其可以提前适用于新增的“含乳加工品”类。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396)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03) 法规动态 (193)
法规解读 (2640) 其他法规 (506)
推荐国外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9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