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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吉林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 (吉粮科函〔202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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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7-05 13:51:23  来源: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087
核心提示: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规〔2020〕175号)要求,省局决定继续开展2021年“吉林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同时确定吉林省粮食行业协会为2021年“吉林好粮油”产品遴选实施主体,具体负责企业上报材料的接收、初审、现场核查(抽查)、遴选评审和管理工作。请各市(州)、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2021年“吉林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方案》(附件)具体安排,配合省粮食行业协会,组织本地区粮油加工企业做好2021年“吉林好粮油”产品申报工作。
发布单位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吉粮科函〔2021〕61号
发布日期 2021-07-05 生效日期 2021-07-05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规〔2020〕175号)要求,省局决定继续开展2021年“吉林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同时确定吉林省粮食行业协会为2021年“吉林好粮油”产品遴选实施主体,具体负责企业上报材料的接收、初审、现场核查(抽查)、遴选评审和管理工作。请各市(州)、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2021年“吉林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方案》(附件)具体安排,配合省粮食行业协会,组织本地区粮油加工企业做好2021年“吉林好粮油”产品申报工作。

联系人:张 波 电话(微信同步):13086809833

附件:   2021年“吉林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方案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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