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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进口健康功能食品检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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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6-22 14:58:07  浏览次数:8045
核心提示:6月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46号告示,修改《进口健康功能食品检查相关规定》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修改提前进行进口申报的进口健康功能食品的处理流程。2、明确规定不合格后再次进口的健康功能食品的不合格检查项目等。
发布单位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 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1-46号
发布日期 2021-06-08 生效日期 2021-06-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进出口
备注 6月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46号告示,修改《进口健康功能食品检查相关规定》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修改提前进行进口申报的进口健康功能食品的处理流程。2、明确规定不合格后再次进口的健康功能食品的不合格检查项目等。
 地区: 韩国 
 标签: 不合格 检查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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