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推动反食品浪费法贯彻实施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推动反食品浪费法贯彻实施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22 08:08:56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983
核心提示: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公布施行。为推动反食品浪费法有效贯彻落实,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律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公布施行。为推动反食品浪费法有效贯彻落实,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教育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律规定,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告》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全面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通过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防止食品变质,降低储存、运输中的损耗。提高食品加工利用率,避免过度加工和过量使用原材料。

《公告》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制度规范,将反对食品浪费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提升餐饮供给质量,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餐饮浪费提醒,餐饮外卖平台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理性消费。单位食堂要不断加强反食品浪费管理,建立并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环节中的减损管理。鼓励学校食堂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食品浪费行为。机关食堂要引导干部职工用餐节约,细化完善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公告》强调,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要积极创新反食品浪费举措,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探索研究,对不同保质期和储运要求的食品或检验合格产品的备样,通过捐赠、拍卖、合规留用等多种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公告》要求,各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和教育、商务、市场监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反食品浪费法宣传贯彻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各类浪费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相关链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教育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管局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 第20号)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