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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台湾在对待瘦肉精上执行双重标准,警惕台瘦肉精肉制品非法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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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04 05:58:36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670
核心提示:台湾在对待瘦肉精上执行双重标准,警惕台瘦肉精肉制品非法进口
 2021年6月3日,香港《文汇报》发表消息称,该报从香港市场进行抽样检验,从5款台湾产肉制品中检出了瘦肉精。该报共抽检了6款来自台湾地的肉燥罐头、肉干、肉丸、肉松、香肠等产品,台湾规定肉及肉制品中的莱克多巴胺不得超过0.01mg/kg,但所抽检的产品均超标4.4至11.1倍不等。据台湾农业部门的资料表示,台湾的猪肉制品九成出口到中国大陆和港澳地区,但是,台湾在对待进口肉制品和岛内生产肉制品的瘦肉精问题上执行双重标准。因此,食品伙伴网在此提醒食品进口商,警惕台湾的瘦肉精肉制品的非法进口。

一.台湾对待瘦肉精的双重标准

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在2020年9月发布、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告农防字第1011473960号 “《乙型受体素(β-agonist)为动物用禁药》”,其中规定:“ 乙型受体素(β-agonist)为禁止国内制造、调剂、输入、输出、贩卖或陈列之药品;牛及猪于国外使用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 ),不在规范之列。”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岛内的食用动物养殖企业,禁止使用包括莱克多巴胺在内的乙型受体素,但对于国外使用莱克多巴胺的牛及猪,却不在禁止的范围内,因此台湾开放了美国莱猪的进口。针对台湾对待瘦肉精的双重标准,有台商表示,不法分子极有可能将进口的美国猪肉与台湾猪肉混合加工生产肉制品而宣称产品是在台湾生产,消费者则根本没法辨别。

二.警惕台湾的瘦肉精肉制品的非法进口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的统称,能够抑制动物脂肪生成,促进瘦肉生长,主要为β-受体激动剂(也称β-兴奋剂)的药物,常见的包括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盐酸多巴胺等。我国规定禁止盐酸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盐酸多巴胺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在所有食品动物的所有可食用组织中均为不得检出。自2013年起,我国就要求进口美国猪肉时,应当提供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无莱克多巴胺残留的检测报告。此次香港文汇报抽检台湾的肉制品,除了莱克多巴胺具有较高的超标率之外,多款产品也检出了克伦特罗残留。台湾肉制品的瘦肉精超标率如此之高令人惊愕,在此,食品伙伴网提醒食品进口商,在进口台湾肉制品时,要加强审核,一方面是对台湾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强资质材料审核,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不含莱克多巴胺等物质的检测报告,另一方面也加强对于进口产品的抽样检测,主动发现非法添加的物质,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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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 中国
 标签: 瘦肉精 肉制品 进口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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