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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实施总结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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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5-20 09:54:11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1084
核心提示:《<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实施总结报告》已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发布单位
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5-18 生效日期 2021-05-1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实施总结报告》已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代章)
 
  2021年5月10日
 
  《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实施总结报告
 
  2015年9月,省政府出台《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鲁政发〔2015〕22号),要求围绕打造“诚信山东”,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切实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更好地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各市和省有关部门总结的基础上,现将全省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划落实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规划要求,立足实际,通力合作、积极作为,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社会信用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一是信用立法取得重大进展。2018年3月,省政府以第314号令出台《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促进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支撑保障作用。2019年,信用立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计划,经努力,《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9月、11月、2020年7月三次审议并获得高票通过,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信用建设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稳致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重点领域信用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信用联合奖惩、政务诚信、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等文件。2020年3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围绕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出台相关规定,初步建立起了我省从顶层设计到重点领域,从“红黑名单”到信用修复,基本覆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过程的制度体系。
 
  三是信用标准不断健全。围绕平台建设的技术支撑、信息安全和建设管理,发布实施了26项工程标准,对我省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建设实施、管理维护等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持。2020年5月,我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正式出台,成为全国第三个以“清单式”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的省份。该清单涉及省直58个部门和单位的7948条信息事项。其中,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信息事项3384条,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清单信息事项3369条,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信息事项1195条。“三清单”的编制与实施为各部门依法依规健全完善信用监管,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法与途径。
 
  (二)覆盖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网站集群已基本建成
 
  一是“一网三库一平台”格局基本形成。省内率先建成了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项目和“信用中国(山东)”官方网站。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了与部门的横向对接和与地市的纵向联通。截至2020年底,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54个省直部门(单位)和16个设区市的信用数据,与15个厅局实现数据库层面对接,38个厅局通过数据直报系统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基本形成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枢纽,覆盖全省各行政区域、各部门、各行业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网站集群。
 
  二是信用信息归集实现新突破,平台作用逐步显现。坚持平台建设和数据归集同步推进,在省有关部门和各市的大力支持下,截至2020年底,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信用数据突破20亿条,“信用中国(山东)”官网公示全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1327万条,公示全国信用“红黑名单”信息264.4万条,一站式综合信息查询超过3879万次,总浏览量突破6436万次。
 

  (三)联合奖惩初显成效
 
  一是信用“红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健全。2017年12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44号),要求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红黑名单”信息要及时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共用。目前,近30个省直部门实行了“红黑名单”制度,省级主要业务部门已建立起“红黑名单”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各行业领域信用联合奖惩的实施。
 
  二是联合奖惩领域继续扩大。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51个,奖惩的领域、范围、措施继续扩大。2018年12月,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入省政务服务大厅,实现省政务服务大厅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时能够查询使用信用信息。截至2020年底,省发展改革委在行政许可业务中,共查询使用14565家企业法人的信用记录3.98万余次,限制申报事项44次。2020年6月,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升级研发了联合奖惩、信用核查两项系统,嵌入省、市政务服务大厅和部分县级政务服务大厅。截至2020年底,全省查询使用联合奖惩系统426万次,查询使用信用核查系统111万次。省法院共发布失信名单10.5万例,发布限制高消费令42.9万人次,133万人次购买机票和动车、高铁票受到限制,累计有77万人次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取得显著成效。威海、潍坊、荣成、青岛等市先后被确定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济南、烟台、济宁、德州和新泰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烟台、青州、荣成三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首批30家率先开展守信激励创新工作的城市。
 
  二是在国家组织开展的城市信用指数监测中,我省持续走在全国前列。截至2020年12月,济南、青岛两市分别位列全国36个省会及副省级城市的第11、17名;烟台、威海、潍坊三市位列全国261个地级市的前10名;荣成、诸城、青州、莱州、栖霞5个县级市位列全国385个县级市的前10名。
 
  三是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进展顺利。2016年,我省部署开展省级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创建期为两年。2018年底,青岛市即墨区、济南市、诸城市、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东营市垦利区、寿光市、五莲县、济宁市等8个市(县、区),被确定为我省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积累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国家要求相比,与先进省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一)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系统性、完整性有待加强。信用信息覆盖面较广,涵盖各个行业和领域,但目前尚不能做到“应归尽归”。对企业法人、自然人和非企业法人的信用信息采集尚未实现全面覆盖,尚未建立起内容充实的信用档案,特别是对特殊行业从业者没有建立起统一完善的信用档案。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各部门、各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联动协作、互联共享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信用信息应用空间亟待拓展。信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以信用分级分类评价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有待推广落实。信用服务市场的力量还很薄弱,“信易+”等信用惠民便企的应用场景不够丰富,与广大群众、全社会对信用红利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三)少数市县信用建设状况差距较大。在国家开展的城市信用指数监测中,有3个市在全国261个地级市监测排名的一百名以外;有7个县级市在全国385个县级市监测排名的一百名以外。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积极宣传普及《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建立以《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为纲领的信用体系建设法制保障体系。按照国家部署,搞好失信惩戒措施梳理,纠正和杜绝信用信息滥用与信用惩戒泛化。
 
  (二)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贯彻落实公共信用信息“三清单”,落实目录化、清单化、统一化管理。推进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枢纽作用,提高数据准确性和数据质量,推动信用核查和联合奖惩系统在省、市、县三级查询使用。积极拓展信用应用新场景,鼓励推广信用承诺制度,提升信用应用惠民便企服务水平。
 
  (三)全面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压实城市信用体系建设主体责任,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重要载体,“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城市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城市信用建设工作标杆,调动各市、县积极性,引导各市、县对标找差,争先创优,务实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我省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扎实开展“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在系统总结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创新规划理念和方式方法,做好“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对规划进行科学论证。在规划出台后,加大宣传解读,认真组织实施,以“十四五”规划实施,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五)全力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挖掘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新闻线索和典型案例,广泛宣传诚信典型,推出一批“信易+”产品,让社会大众享受信用红利,从而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全面开展诚信教育,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彰显“礼仪之邦”文化特色。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开展信用培训,切实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加快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信息来源: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区: 山东 
 标签: 信用体系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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