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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消费加快服务业恢复增长若干举措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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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3-30 09:57:28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07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服务业加快恢复增长,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工作举措。
发布单位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吉政办明电〔2021〕18号
发布日期 2021-03-11 生效日期 2021-03-1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 (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服务业加快恢复增长,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工作举措:
 
    一、精准施策,推动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加快恢复
 
    (一)支持重点企业做优做强。省统计局梳理一批增长平稳、贡献大的服务业企业、商贸企业,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进行确定授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各市〔州〕、县〔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地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突出大宗商品实物消费。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实施“旗E春城”专项行动,开展春、秋两季汽车博览会等汽车展卖活动,组织10场“汽车下乡”活动,持续协调推动促进汽车消费20条有关工作落实。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加大对循环消费、绿色消费的支持力度。开展“品牌联盟”互惠互利活动,联合装修、装饰、家具、家居等与家电更新相关领域企业共同开展优惠活动,指导家电经销企业、品牌零售商、电商平台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等活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
 
    (三)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整顿力度。持续治理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加强成品油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的税收管理,重点查处销售不入账、申报不实、体外循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销售非标汽柴油和车用尿素、无醇汽油以及掺混非燃料乙醇等其他违规替代品汽油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依法查处违规储运成品油行为。(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厅、省税务局等)
 
    二、扩大消费,持续开展多种形式促销活动
 
    (四)继续发放消费券。在已发放第一批1亿元消费券的基础上,再筹措安排省级奖补资金支持各市县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2021年3月20日前启动第二批消费券促销,5月1日前启动第三批消费券促销。加大非刚需消费券投放力度,重点聚焦客单量大、销售占比高的汽车、家电、家装等重点品种、重点行业。(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
 
    (五)开展发票抽奖促销活动。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组织各地开展发票抽奖活动,于2021年3月20日前启动,根据实际按周、月、季持续开展,以省内企业生产的名、优、特产品为奖品,促进本地商品销售,带动企业提高生产负荷,实现促消费、扩生产、增税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等)
 
    (六)促进批零住餐快速增长。实施“享吉品、购吉祥”消费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春风焕新季”专题促销活动,组织大型商贸企业统筹旗下门店开展“购物节”“家博会”等促销活动,举办“吉菜”品鉴会、小吃节、厨艺大比拼等系列活动。鼓励餐饮企业加快创新经营模式,发展“互联网+餐饮”。加快夜间消费示范步行街建设,天气转暖后适当放宽夜间外摆摊位限制,引导夜间摊位规范发展。(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等)
 
    (七)促进春季旅游消费。抓住建党100周年机遇,设计一批红色文化和旅游新产品,推出一批红色旅游新线路。实施“雪后阳春”省内游复苏计划,开展以“周”游吉林为主题的“吉林人游吉林”活动,推出“春风套餐”及消夏避暑全民休闲季系列产品。在杭州、上海、北京等城市举办推介会,加强“长白春雪”市场宣传和推广。举办封板体验活动,邀请全国知名滑雪俱乐部和滑雪发烧友来吉体验。启动“吉字号”网红打卡地全民推选活动,为应对旅游淡季蓄力消费。(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八)鼓励集团消费。允许机关、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发放节假日福利,进行集体福利性消费,鼓励开展集体“春游踏青”“短途游”等集体活动。支持企业开展人力资源培训、技能大赛等,举办“篮球赛”“排球赛”“足球赛”“羽毛球赛”等健康体育活动。扩大公用性集团消费,加快办公现代化、智能化升级。(责任单位: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省管局等)
 
    三、多措并举,优化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九)强化分工包保责任落实。聚焦服务业14大类重点行业,按照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责任分工,省政府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各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经营状况,强化精准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省直相关部门)
 
    (十)搭建信息监测平台。借鉴浙江经验,尽快建成我省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完善经济运行调度体系,实现数据信息化,实时监测经济运行趋势,分析服务业发展形势,提高服务业信息监测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等)
 
    (十一)加强银企对接。推广“吉企银通”融资平台,推动银企精准对接,畅通融资渠道。针对各市(州)消费水平,细分服务群体,提供个性化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需求。推动各金融机构与旅游、汽车、商超、餐饮等消费行业企业合作,加大对家装、购买家电和家具等传统消费的信贷支持,提升消费信贷产品的覆盖面。(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等)
 
    (十二)推动新增企业入规入统。统计部门牵头开展“入规入统专项行动”,摸排全省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情况,帮助企业完善申报入库材料,指导达标企业尽快入规入统。推动大型交易市场建立统一交易平台,鼓励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对承租业户统一收银,实现统计入库。推进符合条件的电商发展平台纳入统计。推动高校食堂承包从主营业务剥离,支持依法注册、符合条件的法人主体承包经营,达到规上标准,及时统计入库。(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等)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区: 吉林 
 标签: 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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