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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政亮剑2022”工作重点:加强餐饮场所监管,推动野生江鲜禁售禁食,禁止在禁渔期以“野生鱼”等为噱头销售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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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18 09:57:4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057
核心提示:“中国渔政亮剑2022”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水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索证索票制度,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对电商平台、水产市场、餐饮场所和渔具市场等经营环节的执法监管,推动长江野生江鲜禁售禁食。按照职责分工,会同相关部门规范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重点整治市场、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内非法经营海马、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鳄鱼、中国鲎等物种的行为。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餐饮环节管理,严厉打击在禁渔期以“野生鱼”等为噱头销售水产品,扰乱禁渔秩序行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活动,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渔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3月17日,农业农村部制定印发了《“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亮剑2022”分为十个具体专项执法行动,包括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专项行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规范利用专项行动、黄河等内陆重点水域禁渔专项行动等。

其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包括:建立健全水产品“合格证+追溯凭证”索证索票制度,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对电商平台、水产市场、餐饮场所和渔具市场等经营环节的执法监管,推动长江野生江鲜禁售禁食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规范利用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包括:按照职责分工,会同相关部门规范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重点整治市场、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内非法经营海马、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鳄鱼、中国鲎等物种的行为。

黄河等内陆重点水域禁渔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包括: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餐饮环节管理严厉打击在禁渔期以“野生鱼”等为噱头销售水产品,扰乱禁渔秩序行为。

相关链接: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2”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渔发〔20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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