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出倡议,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倡议内容分四个方面。一是自愿承诺。秉承“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二是履行承诺。承诺的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退货承诺,不拖延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及时办理退货,及时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三是主动公示。承诺的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规则。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说明。四是接受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者期待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能够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承诺,认真践诺,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作出贡献,也为自身的发展注入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