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法规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联合发出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倡议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联合发出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倡议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6 09:25:10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1084
核心提示: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出倡议,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倡议内容分四个方面。一是自愿承诺。秉承“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二是履行承诺。承诺的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退货承诺,不拖延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及时办理退货,及时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三是主动公示。承诺的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规则。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说明。四是接受监督。经营者履
  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出倡议,倡议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参与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倡议内容分四个方面。一是自愿承诺。秉承“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鼓励实体店经营者承诺实行七日或更长时间的无理由退货。二是履行承诺。承诺的经营者应当严格履行退货承诺,不拖延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及时办理退货,及时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三是主动公示。承诺的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公示本店无理由退货规则。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说明。四是接受监督。经营者履行承诺的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消费者期待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能够实现线上线下全覆盖。开展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广大实体店经营者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承诺,认真践诺,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作出贡献,也为自身的发展注入动力。
 地区: 中国
 标签: 经营 销售 市场监管 消费者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推荐法规动态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2.66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