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相关直属单位:
现将《202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0日
202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不断推进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践行“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服务改革创新大局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好“十四五”起步工作。坚持问题、需求和效果导向,聚焦重点人群,发力重点产品,跟踪重点企业,努力做到让监督抽查更加有力,专项整治更加有效,违法查处更加严厉,许可管理更加严格,风险监测更加智慧,不断探索建立适应上海超大城市特点的产品质量安全预警机制,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1.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配套印发《上海市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调整优化生产许可审批系统,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和注销事项“跨省通办”。加强对取消许可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探索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质量评估,做好评估结果分析应用。(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市局行政服务中心)
2.加大长三角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长三角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长三角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共享和监测预警协作机制。落实长三角监督抽查结果互认机制,组织实施塑胶玩具、塑料购物袋、电动自行车充电器、非医用口罩、智能座便器5种产品长三角联动抽查。(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市质检院)
(二)深化主责主业,发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震慑作用
3.坚持问题导向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定《2021年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聚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高、社会影响力大,消费者关注度高的产品,加大对流通领域、电商领域的抽查力度,强化对不合格生产企业的“跟踪抽查”,强化不合格问题发现率考核。(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
4.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发布机制。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做好发布前舆情评估和发布后舆情监测,防止引起社会公众误读。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通报、重大问题专项通报的机制。开通“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平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自主查询功能。(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
5.加大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力度。建立并实施监督抽查后处理考核评估制度,严格落实不合格后处理工作要求,强化后处理结果应用,加大对监督抽查承检机构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承检机构工作质量评价。(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
6.加大重点领域产品质量执法。加大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产品质量违法线索反馈机制,及时发布典型执法案例。开展产品质量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执法人员依法准确履职。制订产品质量现场检查记录等文书,规范现场检查行为。(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三)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突出问题质量安全监管
7.加强环保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组织开展生产、销售环节塑料购物袋、农用地膜、机动车用汽油、柴油和车用尿素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查。组织、指导、协调做好商务领域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和塑料污染治理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8.做好消防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上海市场监管消防安全责任清单》,组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等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畅通与消防部门信息通报机制,联合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9.做好防疫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口罩产品质量提升工作,部署开展非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防护产品“回头看”专项监督检查。落实《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执法大检查行动方案》,加强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的专项监督抽查和检查。(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10.加强特定人群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监督抽查、风险评估等手段,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多元联动实施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涉及儿童、学生、老人等特定人群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11.做好重点工业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局行政服务中心)
12.做好重大活动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健全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保障和专项监管流程,做好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质检院、市局行政服务中心)
(四)聚焦风险监管,构建评估预警体系
13.完善风险信息监测。健全风险信息多元化获取机制,完善运用大数据的分析研判方法模型。以风险信息监测站为中枢,将信息监测网络向骨干企业延伸,健全网格化信息监测交换、风险快速反应和协同处置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市质检院(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中心),配合部门:各风险信息监测站)
14.实施重点产品风险实验室评估。模拟消费场景,弥补监督抽查等监管手段短板,聚焦电商平台、专业市场等重点领域,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产品风险实验室评估。制订并实施《2021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实验室评估计划》。(责任部门:市质检院(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中心))
15.加强风险研判和预警处置。加强风险信息研判,定期召开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综合会商研判会,适时召开专题分析会,启动风险预警系统建设,基于风险研判、评估结论,主动发布风险警示。(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市质检院(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中心))
16.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评估预警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站工作规范》,修订《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实验室评估指南》。完善基于风险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动态修订、调整重点产品质量监控目录。(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市质检院(市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中心))
(五)夯实能力建设,提升质量供给能力
17.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依托事中事后“双随机”监管系统,完善企业名录库。系统集成审批系统、证后移动监管系统和“双随机”系统,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化系统一张网。(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质检院、市局行政服务中心)
18.优化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拓宽《产品质量安全资讯》内刊应用场景和应用范围。巩固产品质量“质识点”、质量科普“质识哥”团队的质量安全消费知识科普解读,聚焦政策宣贯解读、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监管典型案例的宣传发声。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三进”教育活动,探索与检验机构、区局、风险信息监测站共建消费品质量安全宣传矩阵,继续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知晓度调查。(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质检院、市局行政服务中心)
19.强化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许可证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举办产品质量安全立功竞赛,提升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监管能力。制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地核查人员培训、考核、使用等工作规范,推进专业实地核查人员队伍建设。(责任部门:产品监督处,配合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质检院、市局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2021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实验室评估项目
附件
2021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实验室评估项目
共10种产品。
1.纸吸管;
2.餐饮用油烟净化器;
3.食品直接接触用塑料购物袋;
4.食品接触用AS和ABS产品;
5.烧烤炭;
6.棉花糖机;
7.厨房烹饪套装玩具;
8.3D绘画笔;
9.儿童统感球;
10.水暖电热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