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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消费促进及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 (呼商运发﹝2020﹞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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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1-01-05 11:18:48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82
核心提示:2021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安全保障工作,营造繁荣稳定、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节日市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发布文号 呼商运发﹝2020﹞22号
发布日期 2021-01-04 生效日期 2021-01-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旗县区(开发区)商务局:
 
    2021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安全保障工作,营造繁荣稳定、欢乐祥和、安全有序的节日市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仍然复杂严峻,各旗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市场供应和消费促进工作,确保“两节”市场商品丰富、供应充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节日消费需求。
 
    二、完善协作机制,健全保供预案
 
    各旗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节日市场特点及疫情形势变化可能对生活必需品市场造成的影响,提前制定保障供应工作预案,建立和完善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细化措施,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增加库存数量,丰富商品种类。做好经销企业与生产企业产销对接,重点保障粮、油、肉、蛋、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充足,确保不脱销、不断档,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
 
    三、抓好政策落实,努力扩大消费
 
    “两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和消费旺季,节庆时间长,人员流动大。各旗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抓住时机,组织企业围绕年货、食品、服装、家电等消费热点,设立专区专柜,有序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结合节日市场服务需求特点,保障服务消费,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服务进社区、服务进家庭等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促消费活动,形成消费合力。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对消费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安全生产
 
    各旗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节日期间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特点,制定保障“两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部暑下,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商场、超市、餐饮、批发市场等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成品油流通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油库、加油站等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严防商贸展览、促销活动发生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广泛宣传用气、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知识和救援常识,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迅速处置。
 
    五、加强市场监测,全面掌握情况
 
    各旗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一线,全面掌握市场供求、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做好形势研判和信息报送。指导督促样本企业准确及时填报数据,保证信样本企业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市场分析,认真总结“两节”市场销售特点,以及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求变化情况。要督促本地区样本企业、生活必需品重点商品供应企业按时启动春节“黄金周”日报,按要求做好春节期间数据上报工作。
 
    各旗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务于2020年12月31日17:00前将元旦值班安排表报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春节期间值班安排情况于2020年2月10日前报送。
 
    联系人:陆丽娟   联系方式: 0471-6621170
 
    邮   箱:hhhtswjsyk@163.com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30日
 
 地区: 呼和浩特市 
 标签: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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