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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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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12-24 08:42:46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932
核心提示:2021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构建放心消费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12-23 生效日期 2020-12-23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着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构建放心消费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监管工作不容放松。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推动落实省委十二届第十二次全会决议精神的行动自觉,不断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安定和谐大局的重要性认识,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
 
    (一)落实责任。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二)有效衔接。高标准落实《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867号)要求,着力提升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持续推动农产品追溯应用及合格证制度全面试行工作,着力构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监测等“一张网”管理体系。
 
    (三)提升能力。切实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人员队伍、设施设备、制度机制建设,保障工作运行经费,有效提升乡镇和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能力。
 
    二、突出风险防范,强化专项整治
 
    “两节”期间面临农产品产销对接频繁、流通渠道多元,是风险隐患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各地要始终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巩固提升前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成果工作基础上,聚焦“两节”期间果菜茶、肉蛋奶和水产等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短板弱项,进行再部署、再排查、再整治,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确保整治劲头不松、力度不减、问题不反弹,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两节”提供有力保障。要围绕突出问题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的种养殖基地巡查检查,督促其落实生产记录档案,严格农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严格执行农药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制度。要针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按照“双随机”要求科学开展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行为,发现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严格查清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检打联动机制,及时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案件,切实做到依法查处率达到100%。
 
    三、加强应急值守,强化舆论引导
 
    各地要严格“两节”期间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应急处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掌控“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负面舆情。对于信息不实的恶意炒作,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载体,在权威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加强信息报送,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工作信息及时报送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23日
 地区: 广东 
 标签: 农业 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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