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14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出台有机肥补贴政策,破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建议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14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出台有机肥补贴政策,破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建议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8-14 00: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972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14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出台有机肥补贴政策,破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8-14 生效日期 2019-08-1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有机肥补贴政策,破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最后一公里’难题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我部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中央财政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一是强化政策引导。2015年,我部印发《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2017年以来,每年安排资金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积极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的有效模式。二是加大补贴力度。结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等项目,采用物化补贴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相继出台了农民施用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补贴金额每吨150—480元。三是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2017年以来,已在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的地方选择175个重点县(市、区)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生产技术模式,构建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长效机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有机肥应用。一是强化政策扶持。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料的补助政策。二是强化技术推广。结合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项目,加强技术集成和试验示范,加快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推广。三是强化科技支撑。组织专家开展我国有机资源状况研究,提出主要作物、主要产区有机肥高效安全施用的方法和标准,加快有机肥推广应用步伐。
 
    二、关于强化有机肥科技支撑
 
    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有机肥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一是设立技术研发专项。“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业领域项目中,专门设立了“新型缓控释肥与有机肥开发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示范”项目,863计划实施了“农用微生物制剂与酶产品创制”课题。2016年启动的“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也设立专项支持有机肥研发。二是加快技术推广应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等项目,集成推广一批“有机肥+配方肥”“果–沼–畜”“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大面积应用。据统计,2018年全国有机肥施用面积超过5亿亩次,比2015年增加1.1亿亩次。三是出台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制发文件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对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生物有机肥免征增值税。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有机肥产业的发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的实施,组织科研院所、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加快新型有机肥产品创制和产业化开发,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三、关于加大有机肥宣传引导力度
 
    为加大有机肥宣传应用力度,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结合科技入户、农民田间学校等载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有机肥替代化肥。2018年全国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培训5万余场次,组织现场观摩1万余场次,组织宣传活动2万多次,营造了政府引导、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有力推进了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进展。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充分挖掘、系统总结各地在有机肥推广应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组织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有机肥发展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对我部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
 
    010–59191509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6日

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征求意见表 

建议编号 

2142 

承办单位 

农业农村部 

答复类别 

A1类 

  

总体意见 

  

A、满意 B、基本满意 C、对办理工作有不同意见 

D、对办理结果有不同意见  E、不满意 

(涉及C、D、E三种情况的,请代表提出具体意见) 

具体情况 

1.承办单位办理态度是否认真负责                □是 □否 

2.承办单位是否同代表沟通、听取意见            □是 □否 

3.承办单位是否走访代表或请代表参与调研座谈等  □是 □否 

4.承办单位答复是否实事求是、明确具体          □是 □否 

  

具体意见 

  

  

  

  

  

  

  

  

  

        代表签名: 

         代表证号: 

  注:1.建议编号、承办单位、答复类型由承办单位填写;总体意见、具体情况、具体意见由代表本人填写。2.请代表本人签名后,于收到答复一个月内(至迟不超过2019年11月11日)将此表反馈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联系电话:010-63098126、83084693;传真:010-83083936、63098413)。 

 地区: 中国 
 标签: 资源化 有机 畜禽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099) 法规动态 (95)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39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