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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905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农产品大数据决策和服务系统平台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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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9-09 00: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041
核心提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905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农产品大数据决策和服务系统平台的建议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9-09-09 生效日期 2019-09-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农卫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农产品大数据决策和服务系统平台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特别是随着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和逐步融合,数据正日益成为和物质、能源、资金、劳动力等同等重要的现代农业新型资源要素。正如您所建议,很有必要加快建设国家层面的农业大数据信息平台。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大数据建设工作。2015年,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就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作出重要部署。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要制定实施数字农业农村规划纲要,发展数字田园、智慧养殖、智能农机,推进电子化交易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数字经济。我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制定《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农业大数据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农业管理决策和为农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一是打造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2017年11月10日,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正式开通运行。平台建设以重点品种全产业链数据的采集、分析、发布、服务为主线,建立“一网打尽”式市场信息发布服务窗口,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公众提供权威、全面、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服务。该平台注重聚合全链条数据资源,通过数据整合共享,内容包括了“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等业务版块,汇聚了生产、国际贸易、成本收益、市场动态、品牌建设等相关信息。平台按照可机器读取、可社会化再利用的原则,首次向公众开放大量历史数据、统计资料及实时监测数据,促进数据资源的价值增值。目前,平台已接入各类数据约20亿条,每天新增数据10万余条,成为农产品市场信息的汇聚中心。
 
    二是扩展12316“三农”综合服务平台。12316是全国农业系统公益服务专用号码,2006年从电话起步,不断开辟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已发展成为集热线电话、网站、电视节目、广播、手机短彩信、手机软件、微博、微信等服务于一体,面向全国、服务“三农”、驱动创新、支持决策的权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多年来,12316逐步形成了稳定性强、覆盖广泛的用户资源,积累了生产、销售、服务等数据,为农业农村部门科学决策和应急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在农业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服务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已有13个省(区、市)的数据接入12316中央平台监管中心,积累经典案例及知识库320余万条,初步开展了数据资源的挖掘利用,及时发现当前热点问题、热点诉求,并及时响应,争取工作主动,为全国农业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三是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农业农村部通过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经济信息发布日历》、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农产品市场周刊》等多种渠道和媒体,加大农业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力度,每日发布28种蔬菜批发市场价格、“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每周发布28种蔬菜批发市场价格、国际大宗农产品价格;每月发布玉米、大豆、棉花、食用植物油、食糖供需平衡表,稻米、小麦、玉米、猪肉等19种农产品供需月报;每季度召开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会,分析解读市场热点;每年召开中国农业展望大会,对未来10年市场形势进行展望。通过及时向社会发布农业农村市场信息,在指导农业生产、促进产销衔接、引导居民消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部署,继续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提高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水平。一是强化涉农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12316“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全国“三农”信息服务整体联动、协同发展。建设好、运行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农兽药基础数据平台、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平台,创新运用信息化办法和手段来提升农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继续深入推动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动以产品产业为主线的大数据共享共建,加强与国家级批发市场及大数据公司的合作,开展重点农产品单品种大数据建设,进一步探索单品种大数据建设的途径,形成阶段性建设成果,为其他品种大数据建设提供有借鉴价值的示范和样例。三是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信息发布力度。紧紧围绕广大农民和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进一步丰富市场信息发布内容,提升发布质量,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顺应信息传播移动化、社交化趋势,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打通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
 
    感谢您对农业大数据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予以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19年9月9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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