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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68号(农业水利类156号)提案答复|关于推动我国有机农业有序发展的提案 (农办案〔2019〕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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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04 14:17: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255
核心提示:农业农村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68号(农业水利类156号)提案答复|关于推动我国有机农业有序发展的提案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案〔2019〕192号
发布日期 2019-12-04 生效日期 2019-12-04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王静等7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国有机农业有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我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如你们所建议,有机农业是维护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而发展的生产体系。发展有机农业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农业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是不断丰富公众消费需求的时代要求。2016年我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特色农产品提供政策保障。我部根据中办、国办要求,按照“因地制宜、注重生态”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有机农业发展。截至2018年底,我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18955张,有机生产企业12226家,有机生产面积759.5万公顷,有机产品总产量2338.2万吨。
 
    一、关于改变传统种养殖模式,建立科学生产方式
 
    近年来,我部积极开展了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奶牛生猪健康养殖、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技术的研究和示范推广工作。积极推广猪-沼-茶、猪-沼-果、稻鱼(蟹、鸭)共育等种养结合的生产模式,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机地块禁止使用聚氯类农膜、提高农膜回收率等措施。在全国建成30个有机农业示范基地,总面积16.9万公顷,基地内建立较为完善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经营体系,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合相关政策,推动建立科学的生产方式,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土壤质量改良提升、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等工作,鼓励轮作、套作、间作和种养结合,推行有机肥、生物肥料等多种营养复合供给,进一步解决有机生产产量低、产品品质不高的问题,从而提高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加强有机产品生产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
 
    在有机肥推广方面,2017年起我部选择了100个重点县(市、区)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推广示范。通过试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初显,化肥用量明显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有所减轻,资源利用水平和耕地质量显著提升。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方面,采取实施财政补贴、强化示范带动、加强技术培训等多种措施,加快研发和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高效病虫害防控技术模式,已在150个重点县(市、区)开展了果菜茶全程绿色防控试点,打造了600个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基地,建立蜜蜂授粉与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基地,强化农企合作共建,培育壮大绿色防控技术使用骨干群体,提高理念普及率和技术到位率,带动农药减量。据统计,粮食、蔬菜、果树、茶叶等主要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面积超过5.5亿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7.2%。在良种培育方面,强化绿色优质品种审定,选育发布了一批包括优质抗病虫水稻、节水抗旱抗赤霉病小麦在内的绿色新品种,推动种业由产量数量型向绿色效益型转变。在有机生产技术规范制定方面,已发布有机茶、有机茄果类蔬菜、有机水稻、有机苹果四项有机农业生产行业标准。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组织科研力量,攻克种子种苗、土壤培肥、病虫害草害防治等技术性难题,通过科技创新,提高良种、高效肥数量,降低生产过程中病虫害发生率,推动有机农业高效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有机认证标准和证后监管制度
 
    体制方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2011年以来,国家认监委先后对《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机产品》(GB/T 19630)等法规、规章与标准进行修订,提高了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有机产品认证制度,规范了有机产品认证活动。
 
    监管方面,国家认监委每年组织地方质检部门开展包括有机产品认证在内的食品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督管理。针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企业和机构采取限期整改、行政告诫等措施。我部积极配合国家认监委开展农业系统认证机构及产品监管工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所属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检,严格执行不合格产品认证退出机制并对外公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有机产品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加强认证标志使用监督管理,重点检查不规范使用标志及假冒行为。
 
    正如你们所说,市场上仍然存在一些企业未按标准从事有机生产、虚假标称“有机产品”等行为。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国家认监委,加强对有机农产品的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加大执法和监督抽检力度,提高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的认可度。
 
    四、关于成立有机农业研究机构
 
    我部所属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中国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已专门成立了中国绿色食品协会有机农业专业委员会(简称“专委会”)和华夏有机农业研究院(简称“研究院”),旨在依托农业系统专家队伍,着力推动有机农业基础理论研究、技术培训、投入品评估、行业交流等工作,更好地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专委会和研究院成立以来,已组织专家起草了《有机食用菌生产与管理》《有机水稻生产与管理》《有机茶叶生产与管理》《有机果品生产与管理》和《有机乳制品生产与管理》《不同地区有机稻关键生产技术汇编》等有机农产品系列丛书,指导有机产品科学生产。多次组织有机生产技术培训、有机认证标准和规则培训,培养有机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下一步,我部将加大对有机农业研究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培养有机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充分发挥有机农业研究机构的技术优势,加快有机农产品生产标准的研制步伐。结合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进一步完善有机农产品信息系统平台功能,更好地服务企业和消费者。
 
    感谢你们对有机农业的关注,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部工作。
 
    农业农村部
 
    2019年8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010-59193156
 
    附件: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业 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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