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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245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建设中国(杨凌)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农办议〔20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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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30 00:00:00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1269
核心提示: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中国(杨凌)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农办议〔2020〕215号
发布日期 2020-09-30 生效日期 2020-09-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昝临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中国(杨凌)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立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农业创新高地、人才高地和产业高地,促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初步具备建设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条件。农业农村部支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中国(杨凌)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一、编制园区规划。依据农业农村印发的《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按照“国际一流、世界领先”要求,支持杨凌高起点编制中国(杨凌)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规划,建设产加销贯通、贸工农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对接国际市场。同时,组织相关单位对中国(杨凌)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进行论证,进一步完善后组织实施。
 
    二、开展招商引资。组织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赴杨凌开展投资洽谈,引导龙头企业在中国(杨凌)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投资。引导国际国内大企业、大投资商、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参与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实现产业链延伸,价值链增值、产业范围扩大、产业功能拓展,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国际竞争力。
 
    三、推进集聚发展。依托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推进政策集成、要素集聚、服务集合、企业集中,通过在园区内要素整合和优化重组,促进产业首尾相连、上下衔接、前后呼应,构建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和体系化服务网络的发展格局,实现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带动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
 
    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可按照相关程序,经陕西省人民政府申报和农业农村部批准,建设中国(杨凌)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杨凌农业高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若干政策的批复》要求,支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中国(杨凌)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打造乡村产业发展高地,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010—59192745
 
    农业农村部
 
    2020年9月16日
 地区: 中国 
 标签: 农产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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