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推动我省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充分征求了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单位意见。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以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名义印发。
二、主要考虑
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提出了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紧盯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对不同类别塑料制品提出相应管理要求和政策措施,避免“一刀切”,推动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分为6部分,共16条。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对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部分是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包括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等两项内容。
第三部分是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包括推广应用替代产品、促进生物基可降解替塑产品研发推广、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等四条措施。
第四部分是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包括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等三条措施。
第五部分是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包括严格政策执行、强化制度供给、完善支持措施、加大科技支撑、严格执法监督等五条措施。
第六部分是强化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等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