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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暨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冀自然资传〔202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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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9-30 09:48:06  来源: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浏览次数:238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落实9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自然资源系统国庆中秋暨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暨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文号 冀自然资传〔2020〕25号
发布日期 2020-09-28 生效日期 2020-09-2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备注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落实9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自然资源系统国庆中秋暨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确保万无一失。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谨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力做好“两节”期间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排查要求,加强隐患整治

    按照《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0〕20号)部署,当前正值排查整治关键阶段,各地、各单位、各处室局要按照通知要求重点抓好6个方面重点工作的排查整治,建立工作推进台帐和“一表三清单”(详见附件1、2、3、4、5),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要开展巡查、考核、督查、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继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务必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预警监测,严格落实群测群防、值班值守和灾情险情速报等制度,落实防范措施。重点加强对楼前楼后、房前屋后、人员密集区域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对地质灾害潜在危险性大的区域进行重点防范,遇有险情要协助地方政府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四、扎实做好机关内部和外业安全生产工作

    要加强机关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办公楼用电、用水、用气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查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彻底整改,严防人员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要对单位车辆、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设施设备运行状态良好。要组织单位司机开展安全行车教育,严防交通安全事故。要加强警卫人员管理和教育,严格落实值勤巡逻、消防值班等制度,防止出现失窃失密失火等问题。各单位要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安全意识,节日期间外出旅游、驾车要注意自身安全。承担外业施工或测绘的相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外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管理,坚决将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要认真抓好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双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禁出现非正式人员顶岗,严禁发生脱岗漏岗问题。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值班事务,认真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接报、综合协调等职责,妥善处理值班期间遇到的各类情况,严格按程序办理值班事项,不得压件、漏报,并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落实好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间如遇紧急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立即向上级请示报告,并妥善应对、高效处置。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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