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司通〔2020〕74号)的要求,
近期组织对我厅起草(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公告如下:
一、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省级储备肉数量检查和质量公检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商函[2013]88号)
2.关于印发《陕西省部分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商发[2014]412号)
3.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低碳节能绿色流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15] 6号)
4.关于印发《陕西品牌产品出口振兴暨外贸孵化工程2016-201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陕商发[2016] 16号)
5.关于印发《陕西省商业保理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陕商函〔2016〕440号)
6.《陕西省燃油(气)销售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陕商发[2018]3号)
7.《陕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陕商发[2018]53号)
二、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陕西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商发[2016] 23号)
2.关于印发《陕西省特色出口基地培育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商发[2016] 56号)
3.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17] 1号)
4.关于印发《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19]41号)
5.关于印发《陕西老字号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陕商发〔2020〕35号)
6.关于印发《陕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商发〔2020〕37号)
陕西省商务厅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