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决议规定了在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边境及关税同盟区域内受植物检疫控制的产品清单(以欧亚经济联盟TN VED 编码为基础的附录N.1,主要包括植物检疫风险级别较高的管制产品及货物如植物块茎、花和芽,新鲜或冷藏土豆、西红柿、洋葱、打算、白菜、才华、黄瓜、豆类植物等、干蘑菇、烘焙咖啡、咖啡豆、绿茶、烟草、)、在联盟边境实施植物卫生检疫控制的程序(附录N.2,N.3),制定了在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边境进行植物卫生检疫控制的范围、定义、实施检疫总则、措施、文件查验、车辆检查、产品检验检疫、样品抽样、产品污染处置措施以及进出口植物检疫管理规定等。
在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边境及关税区内植物卫生检疫受控产品清单及实施检疫程序规定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