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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边境及关税区内植物卫生检疫受控产品清单及实施检疫程序规定要求 (关税同盟决议第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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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8-18 09:08:00  来源:关税同盟委员会  作者:Nika Lin  浏览次数:3831
核心提示:该法规是欧亚经济联盟境内及进出口受管制高风险植物产品进行卫生检疫的基础性法规,主要规定了受控植物产品清单及实施植物卫生检疫的程序和各项要求。
发布单位
海关联盟委员会
海关联盟委员会
发布文号 关税同盟决议第318号
发布日期 2010-06-18 生效日期 2010-07-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产品及原料
备注  该法规于2020年8月17日最新修订。
该决议规定了在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边境及关税同盟区域内受植物检疫控制的产品清单(以欧亚经济联盟TN VED 编码为基础的附录N.1,主要包括植物检疫风险级别较高的管制产品及货物如植物块茎、花和芽,新鲜或冷藏土豆、西红柿、洋葱、打算、白菜、才华、黄瓜、豆类植物等、干蘑菇、烘焙咖啡、咖啡豆、绿茶、烟草、)、在联盟边境实施植物卫生检疫控制的程序(附录N.2,N.3),制定了在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边境进行植物卫生检疫控制的范围、定义、实施检疫总则、措施、文件查验、车辆检查、产品检验检疫、样品抽样、产品污染处置措施以及进出口植物检疫管理规定等。

   在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边境及关税区内植物卫生检疫受控产品清单及实施检疫程序规定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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