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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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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7-10 11:12:09  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80
核心提示:2020年全市质量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国家总局与省局总体工作部署和市委市府《关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关于开展全面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优宁波”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创新质量工作机制,深入抓好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创建,全面推进“质优宁波”建设;切实抓好新增职能承接与实施的研究贯彻,探索构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应用和服务质
发布单位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7-09 生效日期 2020-07-0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2020年全市质量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国家总局与省局总体工作部署和市委市府《关于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关于开展全面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质优宁波”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创新质量工作机制,深入抓好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创建,全面推进“质优宁波”建设;切实抓好新增职能承接与实施的研究贯彻,探索构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应用和服务质量监测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加强质量共建与质量宣传,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研究推出质量提升新举措,全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集聚职能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培育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牵头制定出台《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年)》,“五大目标”为引领(制造业管理能力、质量水平、标准创新、品牌效应、发展环境),推进落实“八大任务”(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强化质量技术支撑、打造区域自主品牌、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助推企业成长、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市经济发展。

    (二)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重启市长质量奖。修订《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及《评审细则》,制订质量创新奖评分标准,拟采用2年一届,与省政府质量奖保持一致。实施国家、省、市、县政府质量奖梯队精准培育,将亩均效益、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绩效等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到申报评审过程。鼓励先进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绿色建筑业等龙头骨干企业,新兴产业、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成长型中小企业积极申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示范型行业、区域质量标杆。

    (三)研制新一轮奖励政策,强化资金保障。征集借鉴先进奖励制度政策,修订完善《宁波市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预算和管理,鼓励引导企业(组织)主动积极投入质量创新,提升质量发展保障能力。

    (四)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双百示范”工程。结合本局制造业质量提升项目建设,深化企业、行业协会先进质量管理示范单位和特色产业发展集群质量提升工作,总结提炼先进案例,推广应用典型经验。继续优化教育培训、管理诊断和项目管理方式方法,力争12%以上规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

    二、健全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着力推进质量建设共建共治

    (一)调整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健全强市办工作机制、职能及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职责,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探索首席质量官制度,培养质量领军人才,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完善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机制,科学修订考核办法,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力争质量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三、继续深化“品字标”品牌建设,努力打造宁波名品新优势

    (一)健全“浙江制造”品牌建设长效机制。确保省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意见》落到实处,根据省局品牌建设责任分工要求,拟制定《宁波市“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责任分工》,建立品牌建设工作例会、双月报告制度等。加强规范企业贴标用标和监督检查;推行“主要关键性能指标对比表”随产品展示和明示,提高“浙江制造”市场认可度。

    (二)壮大“品字标浙江制造”重点培育队伍。全面摸排优势企业优势产品,以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246”产业企业为重点,增补、优化培育企业名单,强化“品字标”品牌精准培育,助力“品字标”品牌可持续发展。深入开展“百网万品”行动,组织“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对接,完善“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产品网络展示,促进“品字标”产品提升市场占有率。

    (三)助推企业提高产品认证覆盖率。组织开展“品字标”自我声明和认证培训,提升企业“品字标”品牌创建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出台行业《“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推进工作方案》,鼓励企业同行业同系列产品开展对标认证及“品字标”自我声明,扩大同类产品“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企业队伍。

    四、整合协同资源创新手段,积极开拓质量工作新高地

    (一)探索构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机制。在“一站式服务”、“实验室开放”、“政务数改”等原有工作基础上,深入研究形成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职能和机制,推进市场监管系统专业技术资源协同创新和资源共享,广泛吸纳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和在甬科研院所,强化区域质量基础设施的整体功能,探索以“互联网+”模式,增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产业发展支撑力,推动产业升级、技术进步、成果转化,形成深度发展格局。开发质量发展信息化平台。

    (二)加强与质量研究机构合作。为高质量发展充实理论支撑,拟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开展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数字分析、质量监测等课题研究合作。计划开展宁波市推进全面质量提升行动情况评估,宁波政务服务质量监测,“品字标浙江制造”工作评价(同时进行宁波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情况分析),强化市场监管职能 推进品牌培育研究等。

    五、积极履行质量工作新职能,有效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一)启动新职能开创新领域。重点探索公共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开展社会养老产业进行服务质量监测;积极调研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机制,加强与总局省局实时衔接,及时组织新业务学习培训。

    (二)建立健全消费品召回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总局《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和省局《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市、县两级监督管理职能承接、人员配备及基础性制度机制建设,确保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有效推行。

    (三)夯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在强化全社会质量发展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夯实企业在产品质量上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消费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重大工程设备和产品防伪质量的主体责任。消除产品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六、强化质量工作与成效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

    (一)开展与主流媒体的战略合作,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深入报道“质量强市”工作中形成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和先进典型,动员更多企业、组织、市民参与高质量发展建设。

    (二)打响“质量月”品牌,提升全民质量意识。举办全市“质量月”启动仪式,集中宣传展示质量品牌建设工作成果,营造全民质量氛围。组织“质量开放日”、“实验室开放日”、“品牌体验日”等沉浸式主题活动,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责任意识,树立全民质量观念。积极响应“苏浙皖赣沪”质量月活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教育基地。

    (三)宣扬宁波“品字标”产品知名度。开展“品字标”企业“四个百分百”行动(企业质量承诺100%公示、品牌产品100%贴标、厂区车间100%亮标、广告宣传100%植入),立体式宣传“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使“品字标”产品“市民能知道、街上能看到、市场能买到”,不断提升“品字标”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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