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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查规定》部分修改单,增加将婴幼儿标示为食用对象销售的食品的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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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7-09 10:11:04  浏览次数:5452
核心提示:7月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58号告示,修改《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查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1. 增加将婴幼儿标示为食用对象销售的食品的检查项目。2. 根据《食品法典》的修改,修改《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查规定》中致病菌的韩文名称。
发布单位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
发布文号 食品药品安全部告示第2020-58号
发布日期 2020-07-08 生效日期 2020-07-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法规 专业属性 感官检测,理化检测,微生物检测,其他检测相关
备注 7月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58号告示,修改《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查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增加将婴幼儿标示为食用对象销售的食品的检查项目。   2. 根据《食品法典》的修改,修改《畜产品的自我质量检查规定》中致病菌的韩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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