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6-15 09:13:11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浏览次数:1988
核心提示: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总体稳定,各地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已陆续全面复学复课。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升高、湿度增大,发生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增高。为进一步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就有关要求进行通知。
发布单位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6-12 生效日期 2020-06-1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教育厅(委、局):
 
    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总体稳定,各地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已陆续全面复学复课。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升高、湿度增大,发生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增高。为进一步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规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口罩和洗手消毒,加工制作场所和就餐场所通风换气,高频接触物表面定期消毒等要求,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三、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防范夏季食品易腐变质风险,妥善贮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该冷藏的冷藏、该冷冻的冷冻,尽量缩短存放时间特别是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及时废弃腐败变质食品。
 
    四、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晨检、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管理,熟制食品要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及其工用具分开存放或使用。对每餐成品按规定进行留样。
 
    五、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扎堆用餐,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使用公勺公筷。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6月10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21) 法规动态 (219)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4.67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