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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通知 (沪粮规〔202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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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6-05 04:39:29  来源: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次数:1357
核心提示: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发布单位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布文号 沪粮规〔2020〕2 号
发布日期 2020-06-01 生效日期 2020-06-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范性文件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5月25日
 
 地区: 上海 
 标签: 经营 库存 粮食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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