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渔业转型升级推进会议决策部署,推进休闲渔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绿色兴渔、质量兴渔、品牌强渔,我部决定在2018年开展休闲渔业质量提升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休闲渔业质量提升年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促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支撑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为目标,转换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方式,提升休闲渔业社会服务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活动目标
通过休闲渔业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开展,提升一批品牌主体的管理水平和基础条件,形成一套品牌管理措施,推介一批精品旅游项目,宣传一批行业典型,使休闲渔业品牌质量受到明显重视,总体行业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促进渔业转型升级的动能进一步增强,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任务
围绕活动目标,采取系统统筹、上下联动的方式,我部及地方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重点组织开展五大系列活动。
(一)规范管理系列活动。加强休闲渔业监管,强化指导,规范发展。加强休闲渔船管理,推动出台相关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对国家级和地方各级休闲渔业品牌主体进行督查检查。对经营不善、口碑不佳、存在安全隐患等不符合创建条件的经营主体,督促整改乃至取消相关品牌资格。建立各级休闲渔业品牌数据库,加强动态监管,对已失效的创建品牌,要予以公告或摘牌,并禁止创建主体继续使用有关称号。我部创建的第一批、第二批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有效期已分别于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到期,“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称号自动取消。
(二)能力提升系列活动。加强休闲渔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集中理论培训、现场学习等形式,培育一批休闲渔业带头人和管理人才。将发展休闲渔业与传统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作相结合,大力开展相应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渔民从事游艇驾驶、餐饮经营、渔村导览等工作。结合渔港、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加大对休闲渔业主体和周边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改造提升道路、供水、停车场、厕所、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促进休闲渔业服务水平全方面提升。鼓励休闲渔业与鱼鲜餐饮、特色民宿、伴手礼购物充分融合,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休闲渔业市场竞争能力。
(三)品牌建设系列活动。组织开展休闲渔业公共品牌统一标识工作,制定并正式发布全国休闲渔业统一标识,制定使用管理规定,明确适用范围,提高公共品牌识别度,提升品牌影响。各地要因地制宜加强区域休闲渔业公共品牌建设,叫响一批区域休闲渔业品牌,并通过发布统一标识等方式,扩大品牌影响力。加强与文化旅游部门对接,加大休闲渔业品牌在旅游市场的推介力度,组织编制和发布全国性及区域性休闲渔业旅游精品目录。
(四)支撑引领系列活动。加强休闲渔业发展专家团队建设,成立休闲渔业专家库,建立休闲渔业经营主体与专家对接平台,引导专家团队对品牌建设、文旅结合、景观提升进行指导。加强对休闲渔业发展理论和现状研究,组织编写和发布年度休闲渔业产业发展报告,总结行业发展模式,示范推广先进发展模式。完善休闲渔业行业监测统计,强化统计数据分析运用,预测行业发展趋势,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五)宣传推广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媒体记者休闲渔业体验活动,宣传休闲渔业旅游资源,报道休闲渔业相关活动,形成关注热点。组织开展休闲渔业诗文、照片、视频征集和比赛活动,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扩大社会宣传。组织开展休闲渔业文化挖掘整理,推荐渔业文化遗产,编制、出版渔文化相关的图书画册。开展宣传典型推介活动,发掘各地休闲渔业发展有思路、有创意、有成效的典型企业和个人,总结一批在全国范围内可推广、可复制、有价值的典型案例,组织加以宣传和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大力开展各项工作。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充分认识休闲渔业质量提升年活动对推动休闲渔业发展、促进渔业转型升级、实施绿色兴渔、质量兴渔、品牌兴渔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负责领导和具体工作部门,大力组织实施休闲渔业质量提升年活动各项工作。坚持部省协作、上下联动,积极配合我部开展重点活动,同时因地制宜开展富有当地特色的休闲渔业质量提升活动。广泛的吸引相关企业、群团组织积极参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社会参与度,各方合力提升休闲渔业质量。
(二)趁势而上,促进休闲渔业发展上新台阶。各级渔业部门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鼓励经营主体创新机制、探索模式。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研究,采取措施,破解休闲渔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要以今年休闲渔业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趁势而上,加强规划指导,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休闲渔业发展得到全面提升。
(三)总结提高,争取各方面支持。要及时总结休闲渔业质量提升年活动进展情况,加强工作宣传,争取各方面支持。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开展的休闲渔业品牌提升年活动工作总结报送我部。
联系人:陈鹏 010—59192995(兼传真)
邮箱:yuqingchu@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