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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限制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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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2-21 04:47:29  来源:商务部  浏览次数:3193
核心提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布的2001年第143号公告中对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30号
发布日期 2020-02-20 生效日期 2020-02-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布的2001年第143号公告中对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的限制,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
 
    有关美国输华宠物食品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并公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2月19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限制的公告.docx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美国含反刍动物成分宠物食品进口限制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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