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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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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2-11 17:53:0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浏览次数:1134
核心提示: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防止疫情蔓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再次向全社会和公众提出以下要求。
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发布文号 第2号
发布日期 2020-01-27 生效日期 2020-01-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防止疫情蔓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再次向全社会和公众提出以下要求:
 
    一、凡通过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来宁人员,要自觉接受机场、火车站留验站的健康查验,主动配合体温检测。若被告知要进行临时留观或隔离医学观察时,要积极配合。入宁车辆要在各道路卡口接受消毒和查验。
 
    二、暂时取消一切大型集会活动,暂时关闭所有旅游景点及歌舞娱乐、游戏游艺、影院、网吧等场所,暂停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及寒假期间校外教学等服务。各类会议尽量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三、对农贸市场及其周边出入口实施24小时管控,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通风措施,坚决禁止活禽销售,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行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提倡勤俭过节,理性安排出行。倡导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要树立自我防病意识,春节期间暂停聚餐聚会、走亲访友。
 
    五、各类学校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对湖北籍在宁读书学生和宁夏籍在湖北读书的学生全部进行健康管理。湖北籍在宁就读的高校学生不得提前返校,返回时间由学校统一通知。
 
    六、全面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公众防护用品、食品蔬菜等产品的储备调度。对趁机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
 
    七、公众要从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护知识,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公告
 
    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地区: 宁夏 
 标签: 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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