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精神,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20〕第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抓好蔬菜生产保障供给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20〕第9号)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冬春蔬菜生产,千方百计增加产量,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全区蔬菜稳生产保供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清在田蔬菜底数
当前,我区还有大量在田蔬菜,但各地对在田蔬菜的具体品种、具体产量、具体采收上市时间段、每日供给量、具体联系人等基础数据掌握不够,不利于疫情期间蔬菜及时有效调运保障供给。根据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各地务必摸清在田蔬菜底数,对50亩以上连片蔬菜生产基地进行监测调查统计,实行每周一报。请各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专人,做好在田蔬菜摸底调查,以县(市、区)为单位填报《在田蔬菜情况摸底调查统计表》,由市局统一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其中,第一次上报时间为2020年2月2日中午12点前,之后于每周一中午12点前上报)。
二、抓好冬春蔬菜生产
各市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本地冬春蔬菜生产特点,统筹安排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发动各蔬菜生产基地连茬生产、扩大生产,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保障蔬菜均衡供应,确保主要蔬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要强化技术服务,指导蔬菜生产主体因时因地加强田间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提高产量、提升品质。要加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服务队、植保服务队等,大力开展机耕、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加强对统一采收和采后集中处理的人员组织,提高生产效率。要切实抓好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加强病虫防控监测,全力保障蔬菜生产安全。
三、强化蔬菜质量监管
在抓生产保供给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蔬菜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强对农民、种植大户、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人员科学安全使
用农药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大力推广蔬菜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绿色栽培模式。要加强蔬菜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的监督检查,督促蔬菜生产主体落实农药使用档案记录制度,加大对蔬菜违规使用禁限农药的查处力度,提升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做好蔬菜产销对接
各市要积极向当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加强与商务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发布主要蔬菜产品供求信息,引导种植户、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疫情防控需要合理安排生产,稳定市场预期。要积极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蔬菜快速有序流通,确保进得了城,入得了店。
五、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落实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障蔬菜有效供给对保疫情防控大局、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指挥,落实专人负责,把狠抓冬春蔬菜生产、保障供给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大事要事来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韩富任,18260920855;唐秀宋,13407734828。电子邮箱:gxnytzzy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