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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进口美国加州Fresno县柑橘的通知 (国质检动函[2007]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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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1-27 11:45:29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浏览次数:1534
核心提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恢复进口美国加州Fresno县柑橘的通知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动函[2007]50号
发布日期 2007-01-22 生效日期 2007-01-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2006年5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Fresno县突发桃实蝇疫情,为防止疫情传入,总局发布了预警通报,暂停从该县进口柑橘。近日,在美方提供疫情铲除证明材料的基础上,按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26号《关于实蝇非疫区的建立》,经我方专家评估,认为美国加州Fresno县桃实蝇疫情已得到控制,为实蝇非疫区。因此,总局决定自即日起恢复美国加利福尼亚州Fresno县柑橘向我国出口006年7月18日总局发布的《关于暂停进口美国加利福尼亚州Fresno县柑橘的警示通报》(国质检动函[2006]535号)同时废止。

   关于恢复进口美国加州Fresno县柑橘的通知
 地区: 中国 
 标签: 检验检疫 进口 柑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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