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2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1年1月21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2011年1月28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议案,决定废止《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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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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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1-01-28 | 生效日期 | 2011-01-28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属性 | 地方性法规 | 专业属性 | 其他 |
备注 | 2010年12月22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1年1月21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2011年1月28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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