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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抓紧推进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 (琼药监办〔2019〕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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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8-08 16:53:26  来源: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651
核心提示:自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琼药监办〔2019〕115号)下发以来,大部分市县局能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调查摸底、企业自查以及监督检查等行动,但是尚有部分市县局行动缓慢、未见成效。为此,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抓紧推进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进行要求重申。
发布单位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琼药监办〔2019〕183号
发布日期 2019-07-31 生效日期 2019-07-3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
1. 海南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营平台统计表
2. 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微信公众号统计表
 
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琼药监办〔2019〕115号)下发以来,大部分市县局能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调查摸底、企业自查以及监督检查等行动,但是尚有部分市县局行动缓慢、未见成效。为此,现重申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是国家药监局部署的2019年重点工作之一,拟纳入对各级政府药品监管考核内容,各市县局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上述通知要求,明确责任到人,抓紧推进落实。
 
    二、摸清底数,组织自查。现将我处收集汇总的《海南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营交易平台统计表》和《海南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微信公众号统计表》随文转发,请结合各单位自查掌握的辖区内情况,对上述两个表格补充完善。
 
    三、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处置问题。各市县局要在摸清底数、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辖区内企业自营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置。
 
    四、做到检查留痕,及时报送总结。各市县局在排查工作中认真做好记录,对排查结果要做好分析总结,并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相关工作总结报省药监局化妆品处。
 
    附件:1. 海南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营平台统计表
 
    2. 辖区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微信公众号统计表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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