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邮政管理规定》的决定 (第237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邮政管理规定》的决定 (第23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8-05 11:16:10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51
核心提示: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废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邮政管理规定》的决定,废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邮政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第237号
发布日期 2012-04-19 生效日期 2012-04-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规章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邮政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2年3月28日第五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蒋定之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规章:
 
    一、《海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1998年10月7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7号公布)
 
    二、《海南省邮政管理规定》(2002年12月2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0号公布)
 地区: 海南 
 标签: 环境卫生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21)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3.25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