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一 |
组织领导 |
1、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总体战略布局,与经济和社会稳定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总结、同时考核。(1.5分) 2、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形势,及时协调解决本地区安全生产问题。(3分) 3、调整、充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强化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职能。(0.5分) |
5分 |
二 |
机构建设 |
1、按规定设置安监机构,人员编制以及办公场所、交通、通讯、办公设施等满足工作需要。(1分) 2、所属县(市、区)、乡(镇、街办)、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2分) 3、建立安全生产监察队伍。(2分) |
5分 |
三 |
责任制 落 实 |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2.5分) 2、市政府与所属各县(市、区)政府、部门和直属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不断完善责任体系,责任落实到位。(3分) 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和行政责任追究落实到位。(2分) 4、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2.5分) |
10分 |
四 |
预防措施 |
1、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2分) 2、对本行政区域内排查出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及时协调制定整改计划并督查整改。(3分) 3、督促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2分) 4、有效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3分) |
10分 |
五 |
安全投入 |
1、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和应由政府统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整治,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技术研发。(6分) 2、安监部门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和办公等经费满足工作需要并及时足额到位。(3分) |
9分 |
六 |
应急救援 |
1、建立职责明晰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习或演练。(1.5分) 2、所属县(市、区)、企业建立相配套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形成上下关联、相互协作的应急救援体系。(1分) 3、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有保障。(1分) 4、及时有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1.5分) |
5分 |
七 |
建章立制 |
1、建立并不断完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事故调查处理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2分) 2、建立并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监控整改、高危行业企业市场准入、风险抵押和安全费用提取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分) |
4分 |
八 |
事故处理 |
1、按规定上报和调查处理事故。(3分) 2、规定时限内事故结案率达100%,事故处理决定落实到位。 (2分) |
5分 |
九 |
宣传教育 |
1、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公益事业纳入全市思想宣传教育总体布局部署安排,构建齐抓共管格局。(1分) 2、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关人员参加了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2分)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活动。(2分) 4、按规定及时发布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1分) |
6分 |
十 |
事故指标 |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工矿企业死亡人数、亿元GDP死亡率、10万人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不超过省里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15分) 2、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分) 3、年内发生1起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扣20分;发生2起,扣41分。 4、年内发生1起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扣41分。 |
41分 |
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双基”工作考核标准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一 |
组织领导 |
1、熟悉并掌握职责内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2分) 2、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7分) |
9分 |
二 |
责任制 落 实 |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明确。(3分) 2、设立或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满足工作需要。(5)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行政责任追究规定。(6分) |
14分 |
三 |
预防措施 |
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4分) 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职责,跟踪监督管理措施到位。(5分) 3、掌握本部门、本行业重特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情况,认真落实重特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改责任,监督管理措施到位。(6分) |
15分 |
四 |
建章立制 |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提出本部门安全生产配套措施和落实意见。(3分) 2、及时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4分) 3、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监控整改制度等。(5分) |
12分 |
五 |
参加省安 委会活动 |
1、按时、按要求参加省安委会会议。(2分) 2、认真落实省安委会的决定、决议。(3分) 3、积极参加省安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3分) 4、及时向省安委会报告有关工作情况。(2分) |
10分 |
六 |
事故指标 |
1、 本行业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和有关指标不超过省里下达的控制指标。(13分) 2、本行业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2分) 3、本行业杜绝特大事故。(15分) |
40分 |
注:无事故指标的成员单位按前五项得分乘1.67折算出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