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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 江苏煤监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及文件的通知 (苏安监〔2017〕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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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19 02:48:23  来源: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浏览次数:738
核心提示: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223号)文件要求,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对2015年以前(包含2015年)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工作规划>的通知》(苏安监〔2004〕53号)等77份文件予以废止。
发布单位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苏安监〔2017〕114号
发布日期 2017-12-07 生效日期 2017-12-0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附件: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废止规章及文件汇总表.doc
各设区市安监局,机关各处室、徐州煤矿安监局: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223号)文件要求,省局对2015年以前(包含2015年)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工作规划>的通知》(苏安监〔2004〕53号)等77份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废止规章及文件汇总表.doc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7年12月7日
 地区: 江苏 
 标签: 规章 规划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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