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全培训机构,相关从业人员:
为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一站式”服务的便民、快捷要求,我局已将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事项进驻省政务中心,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80号令修改后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现就规范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业务范围
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办理、复审办理、复审换证办理、证件遗失补办。
二、证件办理
(一)取证、复审、复审换证办理
1、办理流程:证件申办人办证资料准备→省政务中心安监局行政许可窗口受理→承办单位审核制证→证件领取。
2、提交行政许可窗口办证资料:(1)贵州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2)贵州省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办证人员汇总表(样表见附件2)。办证资料可由证件申办人到省政务中心安监局行政许可窗口现场提交(地址:贵阳市遵义路
282号),也可通过省政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平台”网上提交。
3、行政许可窗口受理:行政许可窗口审查证件申办人提交的办证资料,资料齐全后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事项受理通知书。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4、承办单位审核制证:(1)资料审核。我局派出的驻行政许可窗口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人员对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资料进行核查,符合办证条件的,经完善办证审批程序后予以办理(办理审批表样表见附件3)。(2)制证。在行政许可窗口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工作。
5、证件领取:证件申办人按照行政许可事项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的时间到行政许可窗口领取。
(二)证件遗失补办
证件办理人到行政许可窗口查询证件情况属实后,填写补办申请表,予以办理。
三、其他事宜
(一)各安全培训机构作为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复审、复审换证的证件申办人,要及时做好满足培训要求且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件申办工作。
(二)我局派驻行政许可窗口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办证相关材料核查、证件制作、证件发放等工作。
(三)我局人事培训处配合行政许可窗口加强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及业务监督工作,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调整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办理程序。
(四)本文要求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程序与《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和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黔安监培训〔2013〕66号)及《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试考核计划>的通知》(黔安监培训函〔2015〕3号)有冲突的,以本文为准。
附件:
1.贵州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申请表;
1.贵州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申请表;
2.贵州省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办证人员汇总表;
3.贵州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审批表。
省安全监管局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