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提高事故防范和应对能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与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急保障能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
二、建设内容
(一)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强政府部门引导推动作用,强化科研单位和企业在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力度,加快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监管监察部门监管装备、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和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等技术保障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国家、地方、企业三级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和工艺、技术、装备的安全水平。
1.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
(1)继续用好国债资金和省煤矿安全专项资金,扶持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对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防排水系统、防尘灭火系统以及提升、运输、供电系统等进行安全技术改造。组织推动各地、各煤矿企业建设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区)和示范矿井,争取在全省建成一批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区)和示范矿井。
(2)制定并落实尾矿库治理方案,推动非煤矿山企业、选矿企业全面治理尾矿库。实施地下矿山机械通风、防水、防火、防采空区地表塌陷专项技术改造,开展露天矿山一面坡和伞檐开采专项技术技术改造。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鼓励化工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改造经济政策,大力推动化工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重点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进行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进行搬迁;对重大危险源装置进行增设远传和连续报警装置的改造;对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进行增设紧急切断装置的改造;对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进行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的改造;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装车载终端系统。同时,引导各地积极建设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
(4)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规划,鼓励开展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和安全型药物研发,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型药物和生产机械。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督促指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加快药物安全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逐步建立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日常检验检测机制。
(5)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推动相关行业(领域)加大安全生产改造力度,切实提高整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强化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工作。
(1)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煤矿瓦斯、火灾与顶板重大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研究”、“非煤矿山典型灾害预测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控与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和“职业危害预防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研究工作,促进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进行转化及工程示范。
(2)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抓好“矿井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研究”、“矿井老空区探测与水害防治关键技术及装备”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与物证分析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实施。重点建立矿井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决策、灾区探测、减灾控灾、人员定位、救灾通讯、快速抢险救护等方面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重点研究矿井水害防治技术,开发煤矿灾害水源精细探查定位、监测预警、预报和快速治理关键技术与装备。
(3)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烟花爆竹事故预防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工程”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研究工作。
(4)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加大投入,抓紧安全科技项目的立项、实施与验收,拓宽安全科技投入渠道,大力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科技项目的实施与示范工程。
(5)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深入剖析本企业安全科技需求,针对其中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凝冻科技项目,以科技项目为平台联合省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进行科技攻关,研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技术装备和对策措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有能力的企业要带动相关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推广应用。
3.搞好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1)重点推广煤矿瓦斯高效抽放和防突技术与装备、煤矿安全网络化综合监测监控系统、矿井提升安全保护技术与装备、矿山井下人员位置监测技术与装备、非煤井工矿机械通风技术和露天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危险品和长途客运车辆行驶监控技术、高安全性烟花爆竹药剂与生产技术、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辅助决策系统、生产过程高可靠性安全管理体系等安全生产科技成果。
(2)各地及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成果,选择一批典型的优秀推广项目,建立一批技术示范工程。结合煤矿瓦斯、火灾与顶板重大灾害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地面钻孔抽采采动影响煤层及采空区瓦斯技术示范工程、煤与瓦斯突出预测与防治技术示范工程、高瓦斯矿井轻型放顶煤开采自燃火灾综合防治技术示范工程、深部矿井煤岩动力灾害综合防范技术示范工程、煤矿重大灾害预警及综合监控系统的示范工程;结合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控与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危险源综合监控预警系统、化工园区区域安全规划技术等示范工程;结合非煤矿山典型灾害预测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建立矿井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示范工程;结合重大危险源动态控制关键技术研究,建立重大危险源预警及综合监控系统示范工程。
(3)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激励机制,采用多种途径,围绕安全生产科技成果重点技术推广方向,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尽早应用、快见成效。
(4)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主体作用,主动自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积极开展先进、适用、成熟的安全生产技术应用与示范,改造提升现有生产工艺装置,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继续举办好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展览会。
4.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建设,促进现有安全科技资源有效利用,构建安全生产科技基础设施和共享平台,推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抓紧矿山、非矿山、职业危害等3个省级专业技术支撑中心实验室建设。重点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安全技术标准研究、灾害事故分析、技术抽查等工作。依托安全生产重点实验室,吸引、聚集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完善有针对性的考评和激励机制,努力形成一批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有凝聚力、有活力的科研创新团队。加强对已有技术支撑队伍矿用产品检测检验机构和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发挥他们在安全生产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5.提高煤炭科技装备水平,加快煤矿企业新型工业化步伐。
加大煤炭采选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力度,进一步提升煤炭工业的科技水平。重视煤炭深加工研究开发技术力量的培育,培养煤炭科技研发队伍;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加强对煤矿安全技术的指导,规范煤矿安全技术管理,督促煤矿企业限期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与工艺,以小煤矿为重点,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的改革,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煤矿安全技术,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使煤矿企业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6.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装备建设。
重点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装备配置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标准配置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装备。依据国家《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指导目录》标准,配置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落实安全监管监察装备投入,同时,要多渠道争取和筹措资金,提高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监管监察装备水平,创新监管监察手段,强化科学监管。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和效果。
7.加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
(1)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一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地、县级节点建设并投入使用。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系统、安全生产调度与统计系统、矿山应急救援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等主要业务应用系统,以及视频会议系统和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开展业务培训。推进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省级数据库建设和完善省级应用系统,构建各级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信息化共用共享系统支撑平台和保障体系,形成相对完整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2)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作用,建立健全包括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危险化学品监管等主要业务基础资源数据库。
(二)加大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投入。
1.有关部门要加强积极协调,加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投入;积极争取将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发、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二期)等工程项目纳入有关部门相关计划;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资金)、省煤矿安全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推动和引导地方、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同时,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的保障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相关问题。
2.各地要加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资金投入,重点建设辖区应急平台、地方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地方安全科技支撑平台,开展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发,建立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县(区),并保证建设资金及时到位。
3.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着重加强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作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真正使企业成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建设主体和投入主体。要扩大投融资渠道,采取市场化和捐助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大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按照企业为主、地方为辅、国家扶持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和救援能力。
1.抓好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1)加强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项目建设。重点建设应急救援基地;配置救援车辆、卫星通信、卫星定位、档案管理、摄录编辑、摸拟推演、应急供电等设备装备;建设包括通信系统、网络及主机系统、应用支撑系统、应用系统、指挥大厅和相关系统及数据交换软件在内的贵州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工作平台。
(2)省级有关部门和行业专业应急管理机构、各市(州、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中央在黔企业、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矿山医疗救护中心、省级救援基地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技术指导中心等单位,依据相关指导意见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工作平台,通过网络和卫星,与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和省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工作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3)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中央在黔企业、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基础和资源,配备必要的设备,完善应急平台的通信网络环境,满足图像传输、视频会议和指挥调度等功能要求,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国家、省、地、县四级及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4)建立省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逐步构建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
2、加快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步伐。
(1)加快省级矿山救援基地建设进度。在继续完善现有六枝、盘江、水城、林东4个省级矿山救援基地的基础上,依托省属国有大中型矿山企业救护队,再新建遵义、金沙、永贵、黔西南州4个省级矿山救援基地,配备救援车辆、灾区侦察、灾变处置、信息传输、救生、伤员急救等装备。重点加强盘江、水城、六枝、林东、遵义、金沙、永贵、黔西南州等省级矿山救援基地建设,力争使其装备水平及应急能力实现质的飞跃。
(2)加大矿山排水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针对矿山水患严重的区域,建设矿山排水应急救援基地,配备救生钻机、中型潜污排水装备、大中型深井排水设备和吊装运输车辆,满足全省大中型矿井深井排水和小型煤矿水害事故救援的需要。
(3)大中型企业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依托大中型企业建设矿山应急救援骨干队伍,承担所在地区重特大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制定骨干队伍建设方案,将其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部分骨干队伍建设给予支持,配备部分大型、特殊救援装备。
(4)加强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大中型企业要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按照企业生产常见事故类型和相关规定配备救援装备;不具备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条件的小型矿山企业要组建具有相应资质的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矿山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3.推进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规划建设省级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综合考虑我省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要危险化学品输送通道的分布以及现有应急救援资源情况,规划建设9个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配备防化洗消、防爆堵漏、寻人搜索、远程通信等装备。首先重点建设贵阳、遵义、黔南、铜仁等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对集中的省级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使其装备水平满足应急能力。力争以开磷集团息烽基地为依托,组建国家级磷化工应急救援基地。
(2)依托贵州省安全监管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充实配置咨询信息系统、数据处理设备、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等设备。依托省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急救援指挥平台。
(3)各地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在化工产业密集区、重化工产业带、重要危险化学品输送通道、重大危险源集中区域,依托大中型企业现有救援队伍,建设地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并配备大功率泡沫车、防化洗消车等抢险救援装备。
(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满足自身应急救援需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4.抓好省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建设。
依托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利用现有基础设施、湖泊水面和闲置的生产系统,建设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其中:模拟矿山井巷设施和采掘、提升、运输、排水、供电等系统,建设矿山专业应急救援培训与模拟演练系统;模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管线、储罐以及生产调度系统,建设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培训与模拟演练系统;建设交通、火灾、电力等其他专业应急救援模拟演练装置以及培训与模拟演练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模拟仿真技术研究与系统设计,建立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模拟仿真系统。
5、加强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加强现有1个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和11个煤矿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站(点)的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站(点)。按事故类别、灾害性质、特点合理配备物资种类,增加储备量。加强应急救援储备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和演练工作,不断增强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在安全生产中的保障作用。
6、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
建立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配备安全生产各行业应急救援专家。建立专家参与应急工作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发挥专家的咨询与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大中型企业要根据需要建立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企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作用。
7.配合和推动其它行业(领域)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配合公安、交通、电力、质检等部门推动本行业(领域)进一步完善应救援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辖区内和本部门实施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工作的方案,明确建设内容、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落实项目单位负责制和项目法人负责制。建立健全由同级发展改革、财政、安全监管、煤矿监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重点项目实施协调小组,定期协调沟通,解决项目建设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实行分级管理通过鉴订项目任务书、建设合同书等方式,逐级落实责任。
(二)加快进度,早见成效。要分清轻重缓急,尽快启动,抓紧建设,尽快发挥工程项目的带动作用。在建工程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尽快验收,尽快投入使用;已经开始前期工作的工程要加快推动立项审批,争取早启动、早实施。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承担单位要制订详细的建设进度安排,把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季度、每月、每旬。保证各项建设项目尽早实施,尽早应用、快见成效。
(三)厉行节约,节省投资。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计划和实施等各阶段,要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尽可能节省投资。工程项目立项设计,要统筹考虑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的全过程,在满足功能性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选择技术指标,确保工程项目使用周期更优化、投资更节省和使用更便利。要通过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节约工程建设投资,提高公共投资效益和质量。要科学制定工期,强化建设实施过程管理,做到管理过程严、组织施工细,实验检测实、项目协调活。
(四)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工作的经验,通过各种方式,适时宣传和推广,用典型来带动各方面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工作。要选树一批应急体系建设示范市、县和企业、安全科技推广应用示范企业和安全技术改造示范工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和各行业(领域)开展技术示范。各企业要主动自觉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加强监督,不断推进。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目的和意义,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将应急平台建设、骨干救援队伍建设、安全科技创新与进步等纳入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目标进行考核,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组织专家对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保障其可靠、有效地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