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实施方案(试行)》业经2016年12月19日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3日
辽宁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工艺、
技术、装备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快我省安全生产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推广与应用,依靠科技进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增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科技〔2016〕100号)要求,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工作思路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开展制定《辽宁省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工作。具体工作步骤:一是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先进工艺、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工作重点;二是广泛征集安全生产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三是组织评选经筛选的安全生产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制定《辽宁省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四是发布《辽宁省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并组织推广和应用。
二、征集、推广、应用的范围与重点
(一)机械化、自动化技术装备方面
危险化学品领域:“两重点一重大”的自动化控制系统、间歇式化工生产的机械化和自动化装备、固体化工产品包装机械化设备。
煤矿行业:采煤和掘进机械化自动化,包括综采工作面可视化、智能化控制技术和采煤工作面端头支架及两巷超前支护液压支架、大功率岩巷掘进机等成套装备和锚杆支护台车、掘锚护一体机、煤流运输设备远程集中监控技术、井下物联网技术全程跟踪、定位物料运输。金属非金属矿山凿岩、爆破、支护、采矿、通风、运输机械化和自动化改造提升、井下排水系统、变电所等机电设备的智能监控。
(二)事故防范先进技术装备方面
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终端、VOC微泄漏红外检测、危化品运输车辆泄漏快速封堵等技术和装备。
煤矿行业:地面瓦斯抽采、新型瓦斯传感器、煤与瓦斯突出灾害监测预警、突水水源快速判别与治理、深部开采冲击地压综合防治技术等。
金属非金属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技术与装备等。
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高危粉尘和高毒危害综合防治技术等。
(三)全面推广使用安全信息化产品和系统
加快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全面推广使用安全监管执法移动智能终端和企业风险管控系统,形成全省安全监管执法、风险监测预警、事故隐患排查等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化综合体系。推进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创新应用与推广。
三、安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目录征集与制定要求
(一)征集基本要求
1.符合征集、推广、应用的安全生产先进工艺、技术、装备范围。
2.项目应用成熟,经过投产论证和技术鉴定,化工项目要经过小试、中试并放大工业化生产后。
3.在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行业领域风险防控效果明显、预防职业病危害作用显著。
(二)征集程序
采取单位申报、初审推荐、评审公示、批准公布的方式。
1.单位申报
自愿申报项目的单位填写《推广先进安全工艺、技术、装备推荐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
2.初审推荐
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合格并汇总后,出具推荐函连同《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于每年5月底前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规划科技处。中央及省属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可以直接向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规划科技处自荐并提交相关材料。推荐表等申报材料格式参考附件1和附件2。
3.评审公示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4.批准公布
经专家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的,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将按规定报批,将《推广先进安全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向社会公布。
四、部分安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目录
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年第二批),根据我省的实际,对部分先进适用的安全工艺、技术、装备进行推广和应用。目录见附件3。
附件:
附件:
1.申报材料汇总表
2.推广先进安全工艺、技术、装备推荐表
3.先进安全工艺、技术、装备推广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