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仁怀市、威宁县环境保护局,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等相关保险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方案》《贵州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加强环境污染风险管理,省生态环境厅配合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组织研究制定了《贵州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指南实施后,原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原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指南(试行)>的通知》(黔环通〔2014〕166号)涉及风险评估部分相应废止。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