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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京安办通〔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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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6-05 10:18:44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695
核心提示: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就做好2017年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文号 京安办通〔2017〕2号
发布日期 2017-04-20 生效日期 2017-04-2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随着天气转暖,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进入频繁期,为进一步强化地下有限空间安全监管,预防和控制地下有限空间事故,为“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和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做好2017年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加强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近几年在各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地下有限空间监管工作形成了市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监管模式,地下有限空间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地下有限空间仍是事故高发领域。2016年我市共发生地下有限空间事故4起,死亡6人,伤5人,特别是丰台区发生了1起死亡3人的较大事故,这说明地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和育区,部分作业单位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作业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不足,还存在“习惯性”违章作业;事故发生后,还存在盲目施救导致人员伤亡扩大等问题。
 
  2017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还将举行“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重要政治任务,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任何闪失。各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从首都的发展战略和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地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要始终牢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要求,狠抓风险防控,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和城市运行风险研判,从源头上防范地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首都的城市安全运行。
 
  二、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将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从源头上把关,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提升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一)加强承发包管理,消除源头隐患。严格落实市安办印发《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承发包安全管理的通知》(京安办发(2011)30号),发包单位不得将地下有限空间作业项目发包给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不齐备、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监护人员无特种作业证的单位。招标单位和发包单位务必将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纳入招投标和发包的条件;签订业务合同时,双方务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要坚决将资质不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拒之门外,从“源头”消除隐患,有效遏制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实操”水平。严格落实《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2部分:气体检测与通风》的要求,根据本单位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通过开展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大课堂、专题讲座和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作业人员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确保作业人员熟知标准的要求,熟练使用仪器设备,熟练掌握作业要求和规程,发生事故进行科学施救,杜绝育目施救。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技防”能力。严格落实《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3部分:防护设备设施配置》的要求,对一线作业队伍的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排查和核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为一线班组配备合格的检测、通风、长管呼吸器、安全绳等防护设备。积极引进、研发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和施工的设施设备,利用远程设施、机械设备进行监控和作业,减少从业人员作业强度和频次。
 
  (四)强化安全管理,督促一线作业队伍“规范”作业。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地下有限空间系列标准和操作规程,结合本单位作业情况,加强对作业现场监管检查力度,制定严格的奖惩机制,推行“把隐患当事故处理”的管理模式,严肃处理违章作业的一线作业和人员。严格要求从业人员遵守有限空间作业未经审批,严禁作业;作业场所未经检测和通风,严禁作业;作业现场无监护人员,严禁作业;无应急救援设备,严禁育目施救,“四个严禁”的作业要求。确保一线作业队伍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各区、各行业部门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责任。
 
  各区安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进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各部门要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行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本行业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
 
  (一)查违章作业,加大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日夜巡查力度。各区、各相关行业部门,结合“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和党的十九大的保障任务,制定地下有限空间专项检查方案。在重点时段,集中人力、物力加大对重点地区的不定期巡查和夜查力度,检查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把主要精力放在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监管的薄弱环节,加大对违章作业单位的行政处罚、通报和媒体曝光力度,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确保查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实现有限空间作业“闭环”安全管理。
 
  (二)补管理短板,进一步完善修订作业管理规范。2014年的昌平“1·11”事故和通州“10·29”事故,导致事故发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呈现复杂性。各部门指导所属企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行业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根据《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明确“作业环境复杂时,应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能力的单位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并制定专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方可进行有限空间作业”,要把此项规定作为一项硬性规定写入行业作业规范,并在一线作业队伍严格落实。
 
  (三)提升安全技能,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大比武活动。
 
  各区、行业部门和企业集团要充分认识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大比武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交叉举办,相互补充”的要求,把大比武活动作为每年安全培训和演练的一项常态工作,确保基层一线作业队伍和人员全部参加大比武,做到人人参与活动、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
 
  (联系人:石逸超;联系电话:88011454)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地区: 北京 
 标签: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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